窗開大一點,發霉的多曬太陽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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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一審無罪判決令全民咋舌!對照近日民間司改會建立「司法陽光網」揭露法官、檢察官姓名、歷年獎懲紀錄等,竟引發執法者議論,檢察官、法官協會、法務部、司法院幾乎一面倒,批評網站違法、破壞司法獨立、侵害人權,甚至揚言若不撤下網站,「訴訟將是最後手段」。想不到「司法陽光網」才剛成立,立即引發法檢等司法者的同聲反彈,一致要求撤下「司法陽光網」,可見司法體系之封閉與保守,更讓人質疑是否有「此地無銀三百兩」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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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司改會指出,台灣的法官、檢察官掌握很大權力,卻不受監督。司法院與法務部從未完整公開法官與檢察官的詳細資料,民眾僅能在司法院網站「庭期查詢表」查詢到法官的簡易姓名,至於檢察官,連名錄都不公布。「司法成了不見天日的黑箱,人民難以辨識或監督不適任的法官與檢察官」,司改會堅持不撤「司法陽光網」,並將以更謹慎的態度確保資料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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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根據「103年全年度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七成以上民眾對司法不信任,超過七成的民眾質疑法官與檢察官之公平公正性,顯見目前司法裁判的品質確實令人擔憂,而司法裁判品質低落,與資訊的不透明有關,除了當事人外,一般人很難從網路上查到判決書、起訴或不起訴書的全文,無從了解法官或檢察官的認事用法是否違誤或失當,法檢就躲在司法的圍幕裡,即便起訴或判決有誤,那又如何?除非被查到收賄或具體犯罪事證,否則仍受體制保護,因此刑法中針對法檢裁罰的「枉法裁判」及「枉法起訴或不起訴」之罪,至今從未適用過,乃因司法體系之官官相護,遠比行政機關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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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司法為民主法治五權分立之一環,理應受監督避免濫權,天經地義,「司法陽光網」僅提供法官、檢察官檢之姓名、年齡、學經歷及獎懲紀錄而已,何違法之有?不解為何這些法檢反彈如此之大,司法者若自己對法律見解有信心,經得起檢驗者,自然就不怕世人知道,反之,若自己沒有信心、甚至是昧著良心順應政商之勢,詭辯巧言指鹿為馬,自然畏懼別人批評指教。現在民智大開,懂律法的人越來越多,真理越辯越明,經得起批判的司法,裁判的品質才得以提升,因此「司法陽光網」不僅應繼續公開,更應把法檢所有有爭議的判決、起訴書的全文揭露,讓全民檢驗,如此才能讓司法因陽光的照射除去發霉的晦暗惡臭之處,得以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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