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彈劾葉世文 3千多萬不明財產交司法追查

Date: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在擔任內政部營建署長和桃園縣副縣長期間,辦理機場捷運A7站與八德合宜住宅案中,收受鉅額賄賂,監委調查後痛批他「因貪念驅使,自毀前程,嚴重破壞公務員形象與信賴」,監察院今(7)日以11票對0票通過彈劾葉世文,並移送公懲會。
 
監察委員蔡培村和方萬富提案彈劾葉世文。彈劾案由指出,葉世文明知公務員應該誠實清廉,不得假借權力圖本身的利益,且對所任職務應忠心努力。但葉世文於2009年至2012年期間,藉督導機場捷運A7站及八德合宜住宅案,收受投標廠商逾1600萬元賄賂,傷害公務員形象和信賴,違失情節重大。
 
蔡培村與方萬富在記者會中指出,赴監所約詢葉世文時,葉一改之前全盤否認的態度,坦承全數犯行,另對於之前遭檢警查扣放在女性友人陳麗玲處的3317萬元,原先否認是他所有,葉世文也改口承認是他寄放,但不願意對來源做任何說明。
 
監委指出,葉世文顯然另犯《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後續交由司法機關繼續偵辦。至於制度面對於合宜住宅與《採購法》未有符節之處,是否有修法之必要,將於後續的調查報告中加以說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