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所有受雇者勞動三權,全教總今(9)日與參加台北市勞動局長遴選的四位候選人共同召開「勞動局長給問嗎?」記者會表示,12月10日是「兩公約施行法」實施5週年的日子,呼籲勞動部與朝野黨團,正視台灣受雇者勞動保障不足的事實,儘速提出進步的勞動三法修法版本。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指出,10日是世界人權日,同時是「兩公約施行法」實施5週年,但教育體系的勞動人權進展卻面臨許多瓶頸,包括團體協約法不當限縮、禁止組企業工會的教師工會等,至今僅有全教總所屬工會完成一件團協締約,而會務假,各地教師工會更面臨各方壓力與限制,會中邀請台北市勞動局長四位候選人,就如何改善教師工會發展提出建議。
前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支持修工會法、深化勞動教育,所有教師都應具完整的團結權,可以不受限的組織產企業工會;教師工會團體協約,屬勞資協議事項,學校即為資方,不應再加入校長、家長團體和政府複雜化團體協約談判。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秘書長賴香伶表示,教師的勞動三權不完整是矮化勞動者的畸型產物,尤其「沒有罷工權」、「團協要送教育部核准」、「將受教權與勞動三權對立」等,應改變社會對教師工作道德訴求的心態,協助教師工會以團體協商運動讓更多教師認知勞動關係與工會發展的目標。
全產總顧問謝創智強調,別把教師工會當洪水猛獸,團結權是三權的基礎,協商權是三權的核心,爭議權則是三權中的後盾,缺一不可,在平等權的概念下,教師不應例外,主張制定「勞動教育法」,將「尊嚴勞動」列入課程綱要,讓教師可以組企業工會,擁有會務假及代扣會費權利,取消禁止罷工及主關機關核可團體協約的限制,是基本的法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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