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要丶助理人員的角色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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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若干民選公職人的機要丶助理,遭到非議,不但不能為老闆分憂解勞,反而製造一些困擾,添增主人的麻煩。與不久前政黨發言人的言論,徒增政黨負責人困惑相似。公職機要丶助理人員的角色規範及功能,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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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民選公職人員(行政首長及民意代表),非民選的政務首長等,依法及實際需要,均可任命若干機要及助理,協助問政(包括辦公室、行政業務丶政策研析丶選民服務等公共互動)。台灣政府體制,不似美國,文官任用為主,各部會首長只能任命一位政務副首長(未來逐次調整為兩位),以及少數不必受到文官任用資格限制的機要職人員。地方政府雖有較多的政治任命首長(例如台北市等直轄市一級局處長,丶縣市政府半數一級主管)。此外,每個機關極少機要職人員,另立明目的約聘用人員,也屈指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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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民意代表依法也可任免一些助理,由政府編列預算。這些機要丶助理人員,主要工作應是協助民代丶首長,包括收集資料丶政策研析丶辦公室業務丶公共服務等。立法部門丶行政部門的助理角色功能稍有差異,立法部門也沒有機要職人員。但是兩者均有若干共同特徴:年輕丶政治歷練場域丶如何與老闆的利害關係人互動(文官丶媒體丶選民丶友人丶社會團體丶學者丶企業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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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行政部門的機要職人員,通常在正丶副首長辦公室,職等中上,一般而言七職等到十二職等,通常以專員丶專門委員丶顧問丶參事等任用。這些未經國家文官考試,通常與政務首長工作一段時間,如何與常任文官良好互動,影響力不可低估。正負功能之間,利弊不言而喻。作者擔任十多年政務首長,不習慣任用機要職人員,通常由常任文官抜擢。個人多年觀察了解心得,民進黨民選首長及政務首長,表現良否與如何要求規範機耍及助理人員,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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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機要職人員,不是常任文官,但是職等不低(一般文官經過考試,多年循序以昇,才能達到),又直達天聽。自我修行,老闆管教,十分必要。機要丶助理等,人格、往昔經驗,與文官不同,對於組織文化丶文官體制等,如何互動,截長補短,需要理性丶智慧。任用的首長一定要用對人,循循善誘,才能降低文官反感,俾使機要助理與文官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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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機要丶助理人員,沒有保障,與首長共進退。有機會加入政府,虛心學習,也宜規劃人生,未來是否以政治為志業,早日決定。立法部門的助理亦然,角色規範及功能扮演,十之八九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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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民代丶行政首長等工作忙碌,機要丶助理人員,重要性可想而知。不必妄自菲薄,也不可矯往過正,拿揑分寸,扮演好為老闆達成任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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