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稅單滿天飛,沸沸騰騰的民怨衝上雲霄了!在台灣每10戶家庭就有9戶欠稅費,稅災已氾濫成巨災!而行政法院中逾六成是稅務訴訟,根據統計,人民勝訴率不到6.11%,向來稅捐訴訟名列前茅。乍看之下好像政府全力維護百姓的基本人權,其實是人民敗訴率達94%,行政法院就成為名符其實的「敗訴法院」了。
老百姓接獲烏龍稅單,驚嚇之餘,為了保障自己的財產權,接著就是要走冗長的行政救濟了。最高行政法院根本沒有稅務專庭,有關稅務案件,常依國稅局官員引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來寫出判決書,百姓如何有勝訴的機會?要享有租稅人權,難矣!然而最高行政法院只有1名法官「專股」辦理稅務案件,1年5千件行政訴訟案件等待分案逾1年;要不就是十幾分鐘就要審一件稅務案件,其草率及罔顧庶民的租稅人權可見一斑。
納保法在年底就要正式上路了,此時司法院卻草率通過62位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令人匪夷所思!陳志龍教授認為台灣的民法、刑法能學習國外的經典,唯獨稅法卻閉門造車,完全漠視賦稅人權的重要性。烏龍稅單搖身一變成為萬年稅單,才是人民痛苦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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