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銓敘部放行 黃世銘6日正式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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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去年底申請退休於1月6日,檢察總長顏大和今天說,今天下班前已收到銓敘部公文,黃世銘6日正式退休。
顏大和今天受訪表示,是在去年11月底收到黃世銘申請退休文件,曾與黃世銘談過,審酌黃世銘符合退休要件,退休是他的權利,相關文件函送銓敘部審查並核准,今天傍晚接近5時收到公文。 顏大和表示,黃世銘今天請假,一度到辦公室整理打包;目前收到銓敘部核准公文後,黃世銘1月6日退休正式生效,等於今天是最後一天上班。
2013年9月黃世銘擔任檢察總長期間,將監聽到立委柯建銘與立法院長王金平間的通話內容,持譯文前往總統府向馬總統呈報,因而被控洩密,台北地院一審判決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42萬元,黃依先前承諾請辭總長,轉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並提起上訴,洩密案仍在高院審理。
 
黃世銘於去年12月2日提出申請,要在1月6日退休,而剛巧《法官法》新制就在他退休生效日同一天上路。依照新法,黃世銘年資滿30年,且年滿60歲就可以一次請領退休金新台幣1270萬元,或是每月領月退俸17萬6000元,比起現行的「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多出700多萬元。
 
此外,《法官法》第42條也規定,公務員洩密案屬瀆職罪,黃世銘若經判決確定後,司法院職務法庭可將其免職,因此若高院判有罪定讞,就算可易科罰金,黃被免職,38年資歷的司法官退養金約1270多萬元,都將成為泡影。然而若黃在宣判前退休,則無職可免,白花花的退休金能否追回,就成了銓敘部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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