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情勢下兩岸安全法制的再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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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

──《孟子.離婁上》
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總書記習近平代表宣讀之〈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政治報告,當中具體提出今後對台政策方針,「將逐步為台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這一宣示,已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化落實台灣人民「居民待遇」的基礎。對岸所謂「居民待遇」,即一般所謂之「國民待遇」,只是對岸不承認我為國家,故以居民待遇稱之。國民待遇不等於賦予適用對象國民身分,只是容許其準用依國民之身分資格,所得享有之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法治建設後進國家,其對人權保障之起點極低,其所給予台灣人之居民待遇,許多只是使台灣人從原本在中國受歧視的狀態下掙脫,而得享有基本的公平對待而已。當然,當中也有國民身分所得享有之優惠,而特別容許台灣人分享者。而將刑事司法管轄權延伸到台灣人,或是訂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課予台灣人以「促進祖國統一」之義務,則是剝奪台灣人作為人所應享有的普世人權,這種居民待遇,是把台灣人拉到中國人民所受同等低劣奴隸般的待遇。

整個政策思維,就是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數十倍於台灣的強大國力,將台灣人吸納並消融於中國,再利用台灣人的親友關係等社會網絡,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影響力,伸進台灣民間和政治社會。

面對對岸此種法律戰措施,我國之對策,絕非堅壁清野,阻斷兩岸的交流,或者台灣人才的外流。而應正面迎戰,除努力進行國政改革,強化國家競爭力,使國人對國家前途信心飽滿,另則是檢討台灣的中國學生、移民和招商引資政策,爭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包含香港與澳門的認同台灣價值共識的人才和資金來台,形成互利之對流,使之利益根植於自由的台灣,而不願也不能容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干涉與侵略,而成為台灣共同體中最為反共的防護圈。職是,筆者謹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第一,開放中國人士來台,進行具備補習教育,或回流教育性質的短期留學或進修,在中國共產黨政權對內之社會與資訊控制加劇的情況下,發揮台灣自由開放與多元的特性,作為中國民間與世界文明相互接軌的橋樑,以對中國的文明化進程與方向產生和平演變式的影響。

第二,歡迎中國、香港與澳門民間企業與人民來台,從事避險移民與投資,更應特別關注港澳人民面對內地化的集體焦慮,為台灣吸引當地優秀的國際性企業與金融人才前來服務,與帶動台灣的國際化,並引導中港澳之民間資金,投入台灣新興與重點產業之發展。

第三,正視中國人民之政治庇護問題,並適度放寬其條件,接納認同普世價值的異見人士,以此表達我國對於兩岸關係發展之共同政治基礎,和未來的價值立場。在此同時,廢除港澳人民來台升學需備良民證的規定。進而言之,我國宜彰顯政治主權,就國境進出設立移民法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入境之申請,進行公平公正之實質審查,不再受制於中國大陸和港澳當地的行政法令與措施。

台灣的國家安全,不能盡信依賴有限的國家安全機構和人員配置,而應當是建立健康的社會人文生態,讓台灣的存在成為兩岸四地和國際各方利益的交集。台灣的人口與資金不斷減少與外流,固然與國際化的趨勢有關,其實也和我國對於外來移民和投資的管制,過於嚴格有關。如欲扭轉此一現象,充實台灣人口結構和外來投資,則台灣應更進一步的開放與自由化,就此而言,中港澳人民來台限制的鬆綁,自是我國國際化政策效果反射的結果。

2017年12月22日晚  新竹香山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426-1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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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元
曾建元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兼任副教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暨華人民主書院理事長、台灣獨家傳媒智庫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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