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認定〈正晶〉彭文正兼職 彭貼文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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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彭文正主持《壹電視》節目〈正晶限時批〉引發爭議,教育部長吳思華今(3)日表示,認定彭文正屬「兼職」,要求台大在一個月內完成校內程序,台大表示將盡速處理。不過彭文正下午臉書貼文強調「兼差」非「兼職」,反駁教部說法。
 
〈正晶限時批〉由彭文正和主播妻子李晶玉主持,因關注慈濟案惹爭議,彭文正3月16日宣布辭去主持棒,並在臉書批評慈濟向媒體施壓,李晶玉一同請辭,兩人曾在臉書說,「熄燈是別無選擇的最好抗議」。不料請辭後風波愈演愈烈,4月彭文正和李晶玉再回鍋主持。但彭文正又爆出遭人檢舉兼職。
 
不過還沒等到台大回應,彭文正下午就在臉書上發文,強調「兼差不等於兼職,總經理、秘書長、研究員等為職;寫書、寫專欄、主持、評論為差」。他指出,基於罪行法定主義,「法律既無明確規定,故此案不可個案檢討,更不可事後擴張解釋,尤不可溯及既往」。

彭文正的臉書全文如下:
 
敬啟者:大部來函,敬悉,幾點說明如下:
 
(一)基於罪刑法定主義,現行法律既無明確規定,故此案不可個案檢討,更不可事後擴張解釋,尤不可溯及既往。
 
(二)兼差不等於兼職,總經理、秘書長、研究員等為職;寫書、寫專欄、主持、評論為差。
 
(三)媒體之形式分為內容與平台兩部份:1)內容:分自製及委製。在家用webcam即可自製節目,就如同在家用筆即可產製文字內容,授權不同出版社製成書、網站、電子報是一樣的。如:TedTalks就是一個未來會不斷複製的知識產出形式。2)平台:例如FB,YouTube,livehouse,沃草,蘋果影音,MOD,IPTV,自有網站,有線電視等都屬之。
 
(四)以報酬區分毫無意義:以上(三)所舉例皆為有償(廣告收入、授權收入),報酬又分自營式、授權式和分潤式;領取費用方式分為一次賣斷版權及累積流量廣告長期分潤;金額可以由幾萬元到如哈利波特網路授權幾億美元;因此以有償無償或報酬多寡區分,時間無法定義,實務上有困難且無意義。
 
(五)以工作時數區分毫無意義:工作時數不等於播出時數。例如可以一次錄10小時,分10天,每天1小時,播出10天。就如同閉關寫書,三個月完成10萬字,或每天在電子報或網站上一篇300字專欄,一年後集結成10萬字的書。因此企圖以是否固定或一週時數規範之,於新媒體之性質觀之,根本無法衡量。
 
綜上,知識產出多元化,內容已無分文字影像,平台已無分報章雜誌、廣播電視、網路衛星,以形式之不同規範知識產出毫無意義;不如藉本人之案例,宣示知識產出不在兼職規範內,為知識社會多元進步樹立里程碑,建構開放進步的民主多元知識體系。
 
敬頌時祺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彭文正1040603
 
在此貼文之後沒多久,彭文正又貼了一篇看似戲謔的文章:
 
超人是記者兼差
蜘蛛人是攝影師兼差
鋼鐵人是工程師兼差
蝙蝠俠是企業家兼差
綠巨人是物理學家兼差
請多兼差做有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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