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今(1)日於他的個人臉書上發佈新的聲明,批評教育部「推諉懈怠」、「違法而不作為」,造成台大校務決策與年度財務窒礙難行,同時更強調他本人「堅持到底」。
管中閔在今年1月5日獲遴選委員會投票多數,當選台大校長,原預訂2月1日上任,但隨後爆發多項爭議,包括未主動揭露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論文涉違反學術倫理,日前又被踢爆在卸任國發會主委一職後,未報備核准就到中國廈門大學等校兼職,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台北地檢署已分案調查,而教育部至今仍未核定管中閔人事。
管中閔於爭議爆發後2個月間低調以對,僅曾一度透過《聯合報》的專訪,表達一切都是「莫須有」罪名,並批評教育部是「政治恐攻」;3月22日,管中閔打破沉默,在其個人臉書(CM Kuan)上發表聲明,要求教育部於3月31日前核定其聘書。
3月24日台大校務會議中,雖曾有學生代表及教師代表提案討論管中閔的校長遴選相關爭議,不過所有提案皆在會中遭到擱置,因而決策焦點再次回到教育部,但是遲至管中閔所預告的昨(3月31日)晚為止,教育部仍未有正面表示,僅有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出面發言,表示近日會有結果。
面臨教育部無視其通牒,管中閔今日下午再次於其個人臉書上發佈新的聲明,強調他本人將堅持到底,並指出教育部不核定聘書的行徑已經違法。
管中閔第二度聲明全文如下:
一、依大學法第9條意旨,教育部對公立大學遴選委員會所選任之新校長,應在一定之法定期限內予以聘任;教育部對本屆臺灣大學新校長之聘任,最遲不得逾越今年3月18日之最後期限。
二、臺灣大學校務會議已於3月24日表達明確共識,對臺灣大學報請聘任由遴選委員會所選出之新校長,教育部應速予核示。
三、教育部推諉懈怠,違法而不作為,不依法核示新校長聘任案,致使臺灣大學校務決策與年度財務窒礙難行,教育部及相關人員自應承擔法律責任。
四、本人為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定當堅持到底。

管中閔二度在臉書發表聲明,強調教育部違法而不作為,他本人將堅持到底。圖/取自CM Kuan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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