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北檢不公 馬三中案庭訊緘默 庭後嗆不好戰也不畏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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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國國民黨三中黨產交易案,今(25)日再次以被告身分傳喚馬英九出庭,以釐清時馬英九是否有主導賤賣黨產,馬英九庭後受訪時表示,北檢已違反刑事訴訟法「客觀義務」及「偵查不公開」原則,「難期公正客觀」,對檢察官今天所詢問的問題,他行使緘默權,並強調,北檢偵辦此案若另有考量,「我雖不好戰,但也從不畏戰」。

北檢今天二度以被告身份傳喚馬英九到案,歷經約4小時的訊問,馬英九獲檢方請回,離開北檢時對現場媒體發表聲明表示,他卸任公職2年以來,面對種種莫須有的指控,一向全力配合北檢偵查,換來的卻是長達14.5個小時的「疲勞訊問」,以及鋪天蓋地對外散佈不實偵查資訊,企圖引導輿論,「毀滅我的人格和名譽」。

他批評北檢已違反刑事訴訟法「客觀義務」及「偵查不公開」,去年他親自告發北檢檢察長邢泰釗、主任檢察官王鑫健涉洩密,並向高檢署聲請,將案件移轉到其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但針對他移轉案件的聲請,北檢今年1月回函答覆「礙難准許」,「毫不避諱的球員兼裁判」,使他深感北檢對他的處置恐怕也是「礙難公平」。

他說,北檢傳訊,他必須要到,但在本案偵查程序合法性的疑慮沒有釐清前,在北檢偵辦本案難期公正客觀的疑慮沒有消除際,他決定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對今天檢察官所詢問的問題,行使緘默權。

馬英九強調,自己從政30多年來,一向奉公守法、清廉自持,絕對禁得起檢驗,相信只要「北檢沒有奉命一定要起訴我」,能夠公正、客觀、完整、詳實的檢視所有事證,就會知道他沒有犯罪。當然,如果台北地檢署另有考量,「我雖不好戰,但也從不畏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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