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修正案三讀 100人以上企業即需設哺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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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3)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下修各企業設置哺乳室、托兒設施門檻,從原來規定250人以上企業,改為只要100人以上就必須設置哺乳室和托兒設施,並附帶決議要求勞動部在修法一年後必須檢討雇主設置狀況,而現行受顧者哺集乳期限到子女1歲,修法也延長成為2歲,只要在期限內,受雇者在每日工作休息時間外,雇主還得另改60分鐘哺乳時間,加班若達1小時,雇主也得再給30分鐘哺乳時間。

立院今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修正後法案規定企業應設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門檻由現行要250人以上企業才需設置,下修為只要100人以上企業就必須設置,根據勞動部統計,企業總數將擴大為1萬4000家,修法放寬涵蓋範圍後,全國約有5成6企業員工可以受惠。

為瞭解各企業設置狀況,立法院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勞動部加強地方政府輔導轄區內雇主設置哺集乳室以及托兒設施,且勞動部也必須在修法後1年檢討雇主設置情況。

而在哺集乳期限上,現行法規定受僱者的哺集乳期限到子女1歲,但這次修法也放寬延長到子女2歲,同時規定雇主除規定的休息時間外,每日應另給哺乳時間60分鐘,如果受僱者於加班時間若超過1小時,僱主也應再給予30分鐘哺乳時間。

此外,若受雇者在職場遭性騷擾而衍生法律訴訟,於司法機關通知到庭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假,違者可處2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今三讀通過之後,能嘉惠的勞工人數高達368萬人,可以讓新手父母沒有後顧之憂,且若企業願意推動,勞動部也有補助經費,共同打造更加的育兒環境。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表示,新法修正後期盼企業可在這個基礎之上,提供更好的環境與條件,鼓勵願意生育子女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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