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中國法院今天宣判。李明哲從3月19日失縱,音訊全無,3月29日國台辦才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被調查,而直到9月11日法院開庭,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才見到李明哲。
李明哲自3月19日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至今255天,案情幾經波折。以下為李明哲事件大事記:
3月19日,李明哲自澳門入境中國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後失聯。
3月24日,李明哲失縱5天,妻子李凈瑜與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基金會等團體舉行記者會,要求海峽兩岸的政府正視此事,若李明哲遭到逮捕請告訴他罪名,現在只想知道李明哲是生是死。
3月29日,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中國大陸有關部門調查。行政院陸委會呼籲中國有關部門盡速釐清案情,給家屬一個交代,並表示會協助家屬積極爭取保障李明哲人身安全與司法人權保障。
3月31日,李凈瑜發表聲明,強調在他見到李明哲之前,李明哲所做的供詞與陳述,他都一概不予承認。
4月4日,李凈瑜召開記者會表示,陸委會及海基會迄今沒有給她任何具體的救援方案,「我不能再等待,只好獨自前往」,她將於10日前往北京,尋找她的先生。
4月10日,李凈瑜抵達桃園機場準備赴中國時,發現台胞證已遭陸方註銷,無法登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嚴正抗議。
4月11日,國際特赦組織發起緊急救援李明哲(Lee Ming-cheh)活動,呼籲每人1信寄到中國,要求釋放李明哲。行政院陸委會召開國際記者會,呼籲中國處理李明哲案,應給予當事人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並同意家屬探視,才符合普世人權價值。
4月24日,台灣民意基金會公佈最新民調,有5成6的民眾認為政府在李明哲事件的處理上太軟弱、5成2認為李明哲被關下去,將嚴重傷害兩岸關係。
5月15日,李凈瑜與「李明哲國際救援小組」前往美國華府,拜會NGO團體,並向美國國會請求援助。
5月18日,李凈瑜於美東時間5月18日出席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非洲、全球衛生、人權與國際組織」小組聽證會,向國際求援。
5月26日,國台辦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5月27日,海基會聲明,中國大陸有關方面應儘速公布相關事證,並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外,也應立即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通報台灣主管機關。
6月4日,總統蔡英文貼文紀念六四時,呼籲北京當局,要用文明的方式謹慎處理這個案件,讓李明哲早日平安回家。
6月12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簡稱CECC)已將李明哲列入該委員會政治犯名單,協助救援行動,是第一位被列入中國政治犯的外國籍人士。
6月14日,李凈瑜前往翠山莊向前總統李登輝說明救援李明哲情形,李登輝辦公室發表聲明,建議政府對中國應該要立場堅定,拿出具體的作法來。
9月6日,國台辦證實,李明哲案將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李凈瑜同時也對中國提出5點要求,分別為「公開且透明審判」、「確保李凈瑜人身安全」、「李明哲自由答辯權利」、「台灣司改團體全程旁聽」及「中國法庭公正審判」。
9月10日,李明哲母親郭秀秦、李凈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聘請的法律顧問以及海峽交流基金會、民間團體陪同人員順利入境中國。
9月11日,李明哲案上午9時30分開庭審理,李明哲當庭認罪,庭訊在下午1時40分結束。法官當庭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當場還押。
9月14日,李凈瑜返台後委託海基會替她向中國政府申請探視李明哲,並請海基會將牢獄生活所需的金錢與書籍轉交給李明哲。但李凈瑜未能再度赴中國。
11月24日,陸委會證實,李明哲案將於11月28 日在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11月27日,李凈瑜在友人施笳、王麗萍及海基會人員陪同下抵達岳陽。前立委王麗萍卻在一行人飛抵長沙時,遭中方以證件已註銷為由遣送香港,隨後轉機返台。
11月28日,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宣布李明哲案一審判決結果,李明哲被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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