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總體規劃思考農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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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放寬非農民可以買賣農地的限制後,國內違法農舍氾濫成災已經到了公權力不能再視而不見的時刻。為了解決農舍亂象,內政部和農委會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未來農舍的起造人和購買農舍的承受人,都必須是農民,但「繼承」不在此限以落實農地農用並將於6月底公告施行。此舉引發部分團體與立委強力反彈宣稱將嚴重影響農地價格,然而為了台灣農業永續發展,除要求政府強化執行力外,全民應該全力支持讓該項修法如期實施。
農地為農業生產的基本工具所生產的糧食對國家安全與國民生計的重要性已無庸自疑。政府除了終絕農舍亂象外,鑑於現有農地閒置問題嚴重,對於台灣究竟該保有多少優良農地應該從國土總體規劃著手。目前台灣擁有農地面積高達80多萬公頃,其中閒置、休(廢)耕達20多萬公頃,不僅浪費寶貴土地資源政府每年還需給予近百億休耕補貼。隨著產業結構、經濟發展、環境變遷、飲食習性轉變、貿易自由化以及考量農村實際狀況(農業高齡化、大量缺工、農業所得偏低等),台灣是否還需要保留這樣多的農地是可以檢討修正包括農業用水分配(目前農業用水占總用水量的72.6%)。至於台灣究竟該保留多少數量的農地(即台灣耕地紅線)及農業用水才能滿足未來民生需求以及這些農地的區位配置為何?政府迄今仍未提出完整的藍圖對外說明,導致農田與灌溉管路遭到破壞,勢將影響未來糧食供應與水土涵養。
我國相關單位在劃定農地紅線與區位配置時,有幾點需要特別注意:首先是水源供應與合理調配,根據日本學者研究指出,如果想把糧食自给率提升10%,就需要增加160億公噸的水,用水取得將是一大難題,未來決定糧食供應的最終因素可能不是耕地而是水資源,而台灣被聯合國列為全球排名第十八的水資源貧乏地區,面對國內逐年提升的用水需求及水資源開發不易的情況下,農業生產如何與農業用水做最有效率配合至為重要。
其次在談論土地資源分配時部分學者習慣拿經濟效益來談農業問題,的確一塊土地拿來給工商業使用所創造出來的利潤高於農業生產,問題是財團企業所創造出的利潤多由財團所獨享(部分加惠政客)卻可能留下污染(別忘記「看見台灣」影像帶來的震撼),但是農業生產卻可以穩定民生物價造福多數民眾,土地還可以永續利用,農業具多元價值無法單純以其產值加以衡量,因此對於土地規劃利用應採多元考量。
最後對於土地被列入優良農地不得它用之農民,政府應該給予優渥的補助和積極輔導產業升級讓他們的收入能在一般國民所得之上,提高他們的務農意願,才不會讓農民產生倒楣土地被畫為農業用地的感覺;如此才能讓台灣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能保住台灣未來需賴以保命的糧倉以及優良的生產環境,讓台灣有限的水土資源能做最有效的分配利用,避免本土農業的全面潰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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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武忠
李武忠
學經歷:台大碩士 博士 美國奧本大學進修 76年全國高考優等 現職: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 國際農企業高級顧問 曾任職:行政院農委會、水產試驗所、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長、景文科技大學 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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