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深層的角度看台灣所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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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小英總統政績加以體檢的時刻已到
選總統之前,多少人對小英總統抱著期待,在選舉之夜,多少人為之狂歡。但小英治國一年多以來,在她所信賴的林全內閣的施政之下,人們的心情就好像洗三溫暖一樣,從高度的期待跌落地下(還沒掉落至谷底)。不過,跟馬英九任內比起來,至少小英不會像馬英九用服貿協議一般要親手出賣台灣(但在與中國的競賽當中,是否能夠壯大台灣,使中國不敢亦無能侵犯,這就不敢論斷了),做的不好至少也不會過於硬拗(但前瞻計畫審議時,過於護航林全而有損自己擅於溝通的一面),就職一週年時,至少低調行事,不大肆舖張,這些現象至少顯示出小英總統仍有其謙遜的一面。
對於小英總統上任一年多,似乎台灣社會應該對之從各個角度進行總體檢,給與其意見。我跟小英總統沒有接觸過,所以我比較難從其個人的特質去做體檢,倒是我跟小英總統都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學生,我是幫她們班上一年級時做迎新的班代,而陳水扁總統與馬英九總統也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這三任的總統做的好壞其實較容易看得出來。因此,作者想要提供一個《法律人是否適合治國》的觀點,作為檢驗三位總統政績的參考。
二、行政國家的產生
各位或許知道,現代的國家被稱作「行政國家」,那麼,為什麼被稱之為「行政國家」呢?如果我們用三權分立來說的話,在孟德斯鳩的時代,人們所期待的是行政、立法、司法的權力能夠互相制衡,而其權限的規模差異不會太大,而孟氏的想法就在美國的憲法當中獲得實現。但是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產生了太多的社會問題,要以傳統的三權分立來處理,顯然就出現問題,例如議會的勞資階級對立使議會無法產生決議、無法立法,進而使得行政沒有執行的依據,因而使得社會問題難以解決,造成社會動盪,當時的西歐也跟著產生了第一次世界大戰與第二次世界大戰。於是行政權就漸漸龐大起來,它獲得了行政立法的權限,有更大的裁量權,有專業的官僚,能夠依照社會的產業不同建立起如同金字塔一般的分工體系。原本立法是國會的權限,行政只是執行法律與國會決議的機關,但是隨著行政國家的產生,國會議員幾乎沒有能力提出法案,絕大多數的法案都是由官僚擬定之後,提交國會審議,於是國會就漸漸變成行政機關的橡皮圖章。
三、台灣的法律人為什麼會與社會脫節?
1、法律人的教育主軸——以權利義務之圖式解決法律問題
一般人大概都知道,全世界主要分成羅馬法(一般稱之為歐陸法系)與英美法兩大體系。台灣受日本人的影響繼受歐陸法系。但各位或許不知道羅馬法系的特色是把要解決的問題歸納成為法律問題,而對法律問題的解決則是以權利對義務的圖式來進行。例如人們彼此買賣是透過法律行為而為之,這會使買方與賣方產生法律關係,而在這個法律關係上,買方與賣方各自會產生債權與債務,當雙方有爭執時,這就會變成法律問題,此時要釐清彼此的權利與義務關係以便解決當該法律問題。這樣的思考模式是貫穿整個法律教育的根本,法律系基本上是以這個模式為主軸來對學生進行教育。但這樣的教育究竟出了什麼問題呢?
羅馬法產生的時代是農業時代,由於羅馬征服了伽太基建立起羅馬帝國,也在橫跨歐亞非的廣大領域上建立起「羅馬和平」(Pax Romana),於是羅馬就成為羅馬世界的交易中心,因此產生了所謂的「萬民法」,而這就成為今日歐陸法系國家的民法之源頭。這個羅馬法在12世紀時,隨著歐洲商業的復活,就漸漸復興,後來,德國因為未能統一,各地方都使用自己的習慣法,這對於商業交易非常不利,因此德國各邦乃繼受羅馬法而於1871年統一之後制定出聯邦的民法。這個以權利義務關係為主軸的圖式就影響日後的各種法律的制定,例如在絕對王朝的時代,君主(尤其法國與德國各邦)權限極大,形成了獨自的行政權,當時的學者們為了對抗行政權以保護人民的權利,就以權利義務的圖式建立起行政法的理論。即使行政國家形成之後,各種法律的制定基本上也是以權利義務的關係為主軸被加以建構,所不同的是,行政法規採用了許多以前的法律所未見到的行政手段與各個領域的獨自法律原理。
2、學際整合的產物——法律
但是,儘管所有的法律都脫離不了權利義務關係的設計,但現代與過去最大不同的地方,就在於:今天的法律是要解決很多社會問題的,法律不只是要解決個人之間的交易糾紛等而已,它也要解決都市問題、就業問題、經濟發展問題、貧窮問題、消費者問題、工業安全問題……等諸多的問題,要了解社會問題須要有社會學方面的知識,要了解各個產業的問題,須要有相關產業的知識……,簡單來說,各個行政部門所需要的知識是為了解決《各該行政部門所以設置的根本問題》的基礎,而各種政策的研擬乃至所面臨的價值衝突,需要有政治學與公共政策的知識。問題就在於台灣的法律系的傳統教學基本上是停留在羅馬法教學的時代(以我當學生時為基準來看),即使至現在,並沒有什麼大突破。接受這種教育出身的人實際上要累積其他各方面的知識,大都是在大學畢業以後。
我不敢說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三位總統完全只有法律人的思考而造成諸多的缺失,但是在體檢這三位總統的政績時,作者以上所述應可提供一個重要的檢視觀點。
五、不能再自我安慰了
台灣人總喜歡誇耀自己完成了民主革命的偉業,但是各位必須認清:民主是目的,也必須是手段,在面對惡鄰居的恐嚇、威脅與敵意之下,如果民主不能使台灣的體質變強,那麼這個民主是會毀於一旦的,而且會比香港更慘。台灣人必須當個有深度的人,能夠看清自己的問題,能夠解決自己的問題,而這就要看台灣人有沒有這個度量與遠見以團隊的運作方式去完成這個困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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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正修
張正修
曾任考試委員、開南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副教授、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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