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上任後「轉型正義」成為重要課題,追求真相與和解的同時,牽涉到歷史檔案解密與開放,因此,針對檔案重新檢視或清查(review)刻不容緩,亦是國史館重要工作之一。提到「開放檔案」問題與進度,歷史學者出身的國史館館長吳密察表示,全部26萬多件的「蔣中正總統檔案」(蔣檔),預計明年2月可完成檢視,國史館目前正以每月4萬件的速度進行中。
台大歷史系8日舉辦《前線島嶼:冷戰下的金門》新書發表簽名會暨工作坊,針對開放檔案相關議題,吳密察教授在會後接受本報記者訪談時表示,檔案依法開放,但因涉及解密、隱私等問題,需要清查。
吳密察說,前者比較單純,但隱私的部分就必須花比較多的時間、成本,包括姓名等部分個資必須遮掉、設法隱藏。而提到228明年70週年開放檔案的準備工作,他表示,就是先把目錄做好做全、趕快解密。
至於檔案流落民間,例如今年曾發生買賣歷史檔案的爭議,吳密察則認為,檔案流落在外的問題還是要補救,有人主張買回,但這不是好辦法,因檔案本來就屬於政府。比較圓融的處理辦法應是「除罪化」,鼓勵大家把檔案還回來。此外目前科技發達,internet(網際網路)也有助於開放檔案工作的進行。
除了強調檔案回歸法制化,吳密察也提到,開放檔案要做到大家想像的那種層次,也不太可能很快做到,但總是民間有這樣的氣氛,政府一定比以前更加積極來重視開放檔案,更何況有些和「轉型正義」有關,「大家要轉型正義、要open data,政府必須要去開放更多的資訊給國民」。
但他也提到,要開放到什麼程度,牽涉到「研究倫理」,目前社會有論戰是好事,大家可以進一步尋求一個可接受的規範。
以下是訪談紀要:
問:您上任後對開放檔案有哪些想法或規劃?
吳:現在必須把本來沒有根據目前的法令做過的,先讓它調回來成依照現在的法令,大家還是希望儘量開放,就是要讓它趕快可以儘量、更大幅度開放。
我們整個檔案法制、檔案行政,到21世紀才開始,但社會的氛圍希望很快回應要開放檔案,譬如英國已經300年以上的檔案制度,所以它很多前置作業都作好,我們的前置作業是很晚近才開始。當年的檔案進到國史館前沒有解密,所以光是解密就要搞好幾年。
有關蔣中正總統檔案部分,現在我們每個月至少4萬件的速度在做清查。清查會有2個問題,第一是機密,第2是個人隱私。機密就是要尋求原機關解密。很多檔案都是以前外交部、國防部,要它們才有權限來解密,所以找出檔案後要請它們來解密。再者社會重視個人隱私,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就必須做一些像遮掉姓名、地址、身分證號碼、電話號碼,你不能讓人家identify(認證)這是你,這都要做蓋掉,要花很多時間。
至於解密反而比較簡單,這檔案它是不是密,就送給原機關去解,一翻兩瞪眼。但隱私的部分因個案不同,要case by case,會有模糊地帶,這就要花掉很多時間。
至於現在相關機關解密進度,目前國史館尚未彙整,所以國史館就必須去拜託總統府開協調會議。一個月前已召開過一次會議。不然我們一個公文過去,它一個公文回來,光是公文往返就花掉很多時間,所以大家有個協調,先把工作量能減縮,國史館很努力地瀏覽檢視,對方(部會)也要很積極對應才行,不然我們這邊快也沒辦法。而在協調會議後,相關機關也已了解。
我們必須把我們各種各樣形態的機密要做整理,大概有幾種形態跟他們(國防部、外交部)講,舉例了幾種形態若不能一體來做,哪種形態可簡單化。所以必須把整個檔案瀏覽過,現在蔣檔大概可以在明(2017)年2月,先處理完機密問題的部分。
問:228事件明年屆滿70週年,有學者提及儘快開放檔案,學界也有些論戰,從國史館角度有哪些事要做?
吳:這牽涉到「研究倫理」的問題。尤其像228這種問題。現代史要注重這類研究倫理的問題,更何況是228。228有很微妙的成分在裏面,也就是這樣大家會在主張上會有一點不一樣。但這論戰是好事,大家把問題想得更清楚、更週到,去談出一個平衡點。的確沒把問題釐清,會有一些副作用。
所有的事都有一些成本問題,包括時間成本,考慮個人隱私就我們處理檔案也就有一個成本,檢視是否有隱私在裏面。但想要完全看檔案的人就會說,你給我遮掉1/3,但這就是成本,沒辦法。大家如果有論戰,就可以把很多事情想得更清楚、週到,我覺得是好事。在希望民主化和人權的社會,這是要付出的代價。
對國史館來說,我們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趕快把目錄做好、做全,目錄是最先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7、80年來都沒有積極解密的資料,時過境遷了就趕快讓它有完成解密的程序。
歷史檔案掃瞄本:蔣經國在民國40年9月上簽呈,附件中有「王德文匪諜案」,王原本判15年,當時總統蔣介石朱批「此人為何不槍決」,隔年王德文遭槍斃。圖/台灣戒嚴時期白色恐怖受難者聯誼會提供。
問:有許多歷史檔案流落民間,今年3月也曾發生民眾上網賣資料,遭憲兵搜索事件(相關新聞連結請按此),這部分國史館如何看待?對上網賣歷史文件這類事件,如何避免引起社會爭議?
吳:那件事其實就是表現出來說,我們以前的檔案管理不確實嘛!我們不知道怎麼出去的,但政府檔案會流到民間去,這就表示管理不確實。現在也不見得查得出來。譬如說檔案到期銷毀時,是否有確實銷毀,檔案行政是不是有訂出來?是不是在執行上確實落實?
檔案雖不知因為怎樣而流出去,但現在總是要補救。外界也提出很多補救辦法,有人覺得應把它買回來,但我覺得買回來是不好的,因為那明明白白是政府的檔案,以前不知為何流出,現在又用錢買回,這個奇怪嘛!所以在各種善後處理的辦法中,買回這方法是不好的。
反而可以用一種辦法:不論是買到的或怎麼弄到的,上面明明白白是政府檔案,就應該要歸還,甚至有些就主張應該要給這些可能買了「贓物」一些處理辦法,否則持有檔案者不歸還或不說,比較圓融的處理辦法就是「除罪化」,然後鼓勵大家把檔案還回來。
當然,以前買回的人也可能再把它賣出去,但現在大家已注意到這件事,要賣也很難賣的啦。既然這樣就把它還回該當機關,政府也就不必去追溯當年檔案是怎麼流出。至於是否需修法或用行政命令做?這可以去問一下《檔案法》的中央主管機關(編按:國發會檔案管理局),看上、下位的法令怎麼去面對。
這沒辦法快,因為我們的社會到很晚近才把檔案法做出來,在這之前,我們的公務員也很難落實基本的檔案管理。
問:除了解密、隱私問題處理外,開放檔案,國史館是否有後續規劃?
吳:檔案要做到大家想像的那種層次,老實說要時間、要投入人力、經費,一般來說,也不是我們國家而已,檔案行政都不會是政府最積極主要投入人力、物力的部分,人家為什麼能夠這樣,是因為有2、3百年累積下來的基礎,我們也不太可能很快做到,但總是民間有這樣的氣氛,政府一定比以前更加積極來重視開放檔案,更何況有些和「轉型正義」有關,大家要轉型正義、要open data,政府必須要去開放更多的資訊給國民。
這種氣氛下,我們有一個比較好的條件,就是科技。大約2001年開始,有2期的11年「國家數位典藏計畫」,掃瞄成數位檔的文件檔案不少,但當時為了拼快,那些數位檔的大量資料註入不是很精準,但至少有了數位檔案,先開始整理這些檔案,讓它可以上INTERNET,跟全世界來比較,我們算是很進步,因為把檔案變成數位化上INTERNET,全世界也沒幾個國家做得到。
這都是拜科技之賜,拜「數位典藏計畫」之賜,如果沒有那2期11年的計畫,我們的數位化程度或許也不高,現有國史館因為有數位典藏的基礎,大概有16%的檔案是已經數位化了,現在就是目錄的問題。當時有預算就趕快委外去做,但這些目錄現在都必須請專家重新檢查過。目錄趕快做好,機密趕快解,個資趕快清查,就可以上INTERNET了。
「蔣檔」檔案共26萬件,到明年2月可檢視完成,現在就是要求國史館一組人員趕快修訂目錄,但目錄即使沒有完全改好,還是可以先使用,只是沒那麼精準。但解密和個資要處理。如果機密、個資處理好,即使目錄還沒100%做好都可以上。現在檔案其實已開放,只是還沒解密的沒開放,現在就是希望解密多少、開放多少。至少是按照目前法制,做一個上軌道的檔案館,從SOP開始做起。
問:開放檔案可能造成的衝擊?有些檔案涉及登載是否事實等問題如何處理?
答:這就是剛才強調的「研究倫理」問題。有些檔案麻煩的是:想看檔案的人希望全部給我開放,但管理檔案的就是會有隱私問題、倫理問題這類考量。
例如,檔案裏登載了某人的自白書,但這自白書可能不是自由意志下的,你現在把它公開出來,光是他自己,或他的後代就會有意見。更何況自白書有可能牽涉其他人,要蓋掉有人覺得是隱藏,但讓大家看見,又有人認為那是不自由下的自白。所以這要讓大家來討論,有個接受的平衡點,這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會遇到這樣的狀況,研究者也必須要有自律。人類學者有研究倫理的規範,但歷史學者比較沒有,我覺得歷史學者也要開始去面對這問題,研究者的同行之間,也必須要有類似的規範。
然而「倫理」就是意謂很難從外部來訂,或許可以從歷史學者開始討論。對於開放檔案,大家過去也許有些覺得太單純化,但還是可以進一步討論,找出大家可接受的一套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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