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在中國大陸及不少國家繼續蔓延,台灣雖然控制得宜,但是仍有社區感染之虞。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由二級開設,提升為一級開設。立法院通過特別條例,授權行政部門更多權限處理疫情防治及相關紓困重建工作。行政院也提出600億特別預算,作為防治丶紓困丶振興所需。
此次武漢疫情發生迄今一個多月,由於疫情不易掌控,病毒特殊,潛伏期長,甚至無症狀出現,卻具感染力。政府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陳時中部長領導下,表現優異,成績斐然,國人肯定支持。也許這個因素,升高為一級開設,仍然由陳部長擔任指揮官,有安定人心的作用。與一般災害防救,一級開設,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指揮官,統籌相關部會的型態不同。
台灣在2003SARS經驗,制定完善傳染病防治法,有別於災害防救法。兩者性質有相似之處,也有大異其趣之點。災害防救法適用範圍包括水災丶颱風丶地震丶土石流丶重大交通事故等。依災害發生狀況丶損害範圍,不同層級開設。由於災害時間不長,損害程度有別,除了颱風丶地震等綜合性災害,一級開設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指揮官,統籌各部會人力資源,其他災害由各部會首長擔任指揮官,相關部會從旁協助。
SARS係台灣近20年,規模最大的疫情,當時3月初出現個案,4月初台北和平醫院院區感染,採取封院隔離。社區感染也此起彼落,人心惶惶,嚴重影響人民生活及經濟活動。政府於4月28日設立行政院SARS防疫及紓困委員會,由行政院長親自擔任召集人,副院長及前衞生署長李明亮擔任副召集人,李明亮同時出仼防疫中心指揮官。兩位副召集人分別負責第一線專業醫療防疫及後勤支援行政工作。
該委員會下設10組,分由各部會首長擔任組長,相關部會副首長加入各組。台灣的防疫體系丶相關法令,均依照該次經驗而逐漸形成。包括傳染病防治法,及2004年責成衞生署規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設置。此次武漢疫情方興未艾,影響不可掉以輕心,涉及範圍廣泛,有無必要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外,另設行政院武漢肺炎防疫及紓困委員會,値得思考。
疫情時期 後勤支援宜由行政院統籌
有媒體社論指出,2003年該委員會設置,根據行政規則,又未向立法院成立的監督委員會定期報告,遭到監察院糾正行政院。其實該會成立在前,特別條例通過再調整名稱。當時朝小野大,並無逃避立法院監督。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該委會不能等同,後者政策功能更大。
的確,疫情防治以專業為主,尤其醫療專業,台灣醫療水準及專業人才丶健保制度,有目共睹,領先群倫。疫情指揮中心秉持專業,在法令授權下,統一作業,非專業人士,尤其政治人物,最好尊重專業不宜多言。但是後勤支援工作,重要性不言可喻,2003所以分由兩位副召集人負責前線及後勤支援,各部會首長負責各組。如同疫情時期特別行政院。疫情防治之外,另有紓困振興等工作,也需要相關部會負責,並由行政院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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