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楊偉中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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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長蘇嘉全日前提出,台灣已發生多次政黨輪替,但總統交接卻無法律可依循,將以總統職務交接條例為優先法案。但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育敏聽聞驚訝表示,「我有點傻眼」。對此,國民黨前發言人楊偉中在臉書抨擊,其舉例2008年馬英九選勝後,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及呂學樟版都分別提出草案,楊偉中表示,國民黨2008年力推,2016年堅拒,真正理由只有一個,當年要執政,現在要在野。
\n目前民進黨立院黨團所提之草案重點,在中選會公告當選人到就職前的交接期間,總統當選人可調閱相關文書;要求各部會做簡報;並明訂完整交接項目;禁止人事調動及重大政策變更。
\n檢視目前現行法律,在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四條中就明訂,機關首長應移交之事項內容。另外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之一也規定,憲法或法規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級機關政務首長,於總統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自次屆該項選舉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宣誓就職止,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
\n至於調閱相關文書及禁止重大政策變更,在兩次的政黨輪替交接之慣例中,都已經在進行中,只是要達到何種程度,見仁見智,況且法律也只能做概括性的規範,執行上本來就有許多彈性空間,即使用法律明定也不見得比依慣例來的好。
\n所以,楊偉中從戰略高度來看,總統職務交接條例的制訂與否,推斷國民黨立委目前之心態,若是拒絕,只是告訴台灣人民,這個黨永遠不會、也不要執政,當然不用做好政權交接的制度建設。然而,就法律之實質面,總統職務交接條例的規範內容,在現行之法律也都有相關規定,可有可無,訂了也無傷大雅,何必背負杯葛制度建立的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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