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際社會的認知,就是台灣政府企圖「捏造身份」假冒中國。如果大家覺得「灣生回家」的作者捏造身分很可恥,那台灣政府呢?2007年7月,陳水扁總統以中華民國名義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書,在遞交聯合國秘書處之後,遭聯合國秘書處直接退件。
台灣有人抗議聯合國秘書處,違反聯合國的相關規定,因為聯合國憲章規定,只有聯合國安理會及大會,有權審議及決定新會員國入會申請案,聯合國秘書長或秘書處並無篩選過濾申請案之權限。
對此,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公開表示,聯合國秘書處在「法律上」不能接受中華民國(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因為1971年聯大決議(指2758號決議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席次,成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潘基文強調,據此,聯合國秘書處在法律上,無法接受同為中華民國之名的國家,申請加入申請案。
申請加入聯合國,必須是獨立國家才具備基本的「法律上」要件,秘書處以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為由,而未依照憲章規定,送交安理會討論,直接退件,是有其法理依據。聯合國會員國及國際社會,也都默認秘書處的作法,雖然有質疑並未引起爭議,主要也是認定台灣使用「中華民國」是冒名捏造身份。
台灣內部大多數人都認為,台灣是國家或中華民國是國家。但是,中華民國、台灣都不是國家,在國際社會是事實與常識。為何內外有此落差,以下僅就其中兩點簡單說明。
以「中華民國」申請加入聯合國 被退件也是理所當然
首先,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同時也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目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出席,在名稱上雖使用中國或英文的CHINA,但是在憲章23條及正式名稱仍延續使用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事實上,由英文觀之,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也可直接意譯為「人民的」中華民國。
北京政府自認為是以中國人民的革命,取代腐敗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故認為繼續在聯合國使用「中華民國」名稱並無不妥,所以延用至今未要求更改,同時也打壓台灣不可使用「中華民國」。因此,聯合國秘書處據此認定,台灣企圖矇騙以「中華民國」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是於法不合,秘書處有權不予受理申請加入案。
台灣政府目前對內、對外,都一再使用「中華民國」名號,是國際社會眾所周知的事實,因此,申請加入聯合國案被任意退件,也是理所當然。
台灣必須每分每秒持續堅持著獨立國家意志的表明
其次,台灣要成為國家,必須要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國家必須具備領域、人民、政府等要素。相反的,支配某些地域、人民、有政府的組織型態的政治體,卻不一定是國家。因為即使具備成為國家的要素,如果人民沒有積極主動的建國「意志」,持續不斷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表明建國的決心,就不可能成為國家。
雖然,陳水扁總統曾宣布過台灣是國家,但是,並沒有持續堅持下去,甚至立刻又否認,提出「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更改國號、兩國論不會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沒有廢除國家統一綱領的問題」(四不一沒有)。
如此,當然沒有國際法上宣布獨立的效果。
世界上有不少古老的國家,未必有發表過獨立宣言,或何時宣布獨立已不可考,但是,這些國家必定會一再宣布自己是獨立國家。事實上,世界各國在宣布獨立之後,仍然必需繼續不斷地宣布、宣稱,自己是獨立國家,維護自己的國格,這就是國際法上「宣布獨立」的真正意義與重點所在。
台灣從未主動、積極、持續地宣布獨立或主張是新國家,所以世界各國及國際組織依國際法法理,當然不可能承認台灣是國家,這與中國的反對,並無必然關係。
台灣政府與人民必須堂堂正正公開地宣布「獨立」,每一分每一秒持續堅持著獨立國家意志的表明,積極、持續地維護自己的國格,如此才有國際法上宣布獨立的效果。
民進黨主流所謂「已經事實獨立,尚未法理獨立」,抑或李登輝陣營所謂「已經宣布過獨立,不必再宣布獨立」,都是逃避追求獨立或堅持獨立的說法。因為,作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有必要時每一分、每一秒,都要不斷堅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實際的政策、行動,更必須言行一致,具體地去顯示出已經是獨立國家的國格。
改變為國家身份,才能符合台灣是獨立國家的要件
過去陳水扁政府,如果要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國號叫中華民國」,為了台灣的國際生存與發展,外交部必須明確地要求僅有的邦交國,承認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是不同國家,要求對台灣作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但是,陳水扁政府的最大問題,就是外交部仍然要求各國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蒙古共和國)的合法政府,亦即國際法上一個中國的「政府承認」。更令人遺憾的是,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及亞太經合會(APEC),都是事先聲明自己不是國家,而是以經濟體(與香港一樣)的身份加入。
這些都必須要求改變為國家身份,才能符合台灣是獨立國家的要件。即使國號仍然會有爭議,但至少已經有部份國家給予2300萬人的國家「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政府承認」可以撤回,但「國家承認」不能)。
如此,當台灣外交部以「新國家」身分,向聯合國秘書長提出「申請加入」的時候,秘書長或秘書處就沒有退回的理由與權限,必須依憲章規定送交安理會及大會審查。即使中國在安理會審查階段否決,只要台灣繼續堅持是獨立國家,外交部繼續表明將再度「申請」加入聯合國的意志,台灣這時才能主張「已經」是一個宣布獨立的國家。
很遺憾,過去陳水扁政府從未追求國家身份,加入聯合國當然註定失敗,連進入審查討論的機會都沒有。未來蔡英文政府準備好了嗎?台灣人民建國的期待有實現的一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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