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京當局高度關注新黨王炳忠等人,因涉嫌違反中華民國的《國安法》,被檢調約談一事,並且對新黨堅決反對台獨、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表示「高度讚賞」。相對於此,中華民國體制下的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卻因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安法》,遭受北京政權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決定讞。
面對同是所謂《國安法》的兩起刑案,相信聰明的台灣人都可以看出,只有北京當局掌握實質的司法權力。由此足以證明,無論是在中國舊政權中華民國體制下,間接管轄的台灣人,或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直接管轄的中國人,皆是北京政權的管轄範圍,也同時說明國際法上「一國一合法政府」原則。
「中華民國」不是國家,而是中國的舊政權、舊國號。中華民國雖然曾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但是自1971年在聯合國失去中國代表權至今,從未宣布要自中國分離獨立,因此1971年之後的中華民國,已淪為一中之下的「非法政府」、「叛亂團體」(一國只有一合法政府原則)。中華民國有效統治台灣超過一甲子,致使台灣至今無法成為主權國家。
李登輝執政之後,本土派執政者都努力以赴,使中華民國體制合法化、正當化,企圖證明中華民國是國家,結果是「作繭自縛」。 台灣不但無法獨立成為國家,還是繼續成為中國的非法政府。長久以來,無論是國民黨或是現在的民進黨執政,台灣主流學界、媒體,皆未能提供正確的知識和資訊,致使台灣民眾至今仍將「國家、政府」混為一談,至今誤認為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是兩個不同的國家。
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都是中國的政府。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認同中華民國,只是對政府、政權的認同。王炳忠等部分台灣人,只是選擇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沒有改變他們的中國國籍。
目前台灣雖然已由本土政黨全面執政,然而至今仍然繼續維持《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等於是自我認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使北京政府有權介入台灣事務及台灣人民。很多獨派團體宣傳「台灣不屬於中國」, 一般民眾會以為,「台灣既然不屬於中國」,台灣的中華民國與中國無關,那麼拿台胞證去中國投資、旅遊,就像是去其它國家一樣認為沒問題。
其實,這些主張和說法,不只不切實際、不符學理,不但陷害拿台胞證去中國投資、旅遊的台灣人於危險之境。甚至會分散台灣人獨立建國的力量,阻礙台灣獨立建國的腳步。如果繼續這樣抵銷台灣建國的能量,對國力日益強大、加速併吞台灣進程的中國而言,反而有「如虎添翼」的加分效果,相信這不是台灣人所樂見,也不應該是這一代台灣人的智慧選擇。
因此必須誠實面對,現狀的中華民國根本是一中之下的「非法政府、叛亂團體」,才能喚醒台灣人民的建國魂,不可以再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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