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群館宿舍案教育部可解套?林騰蛟否認:須北市府認定是否可作學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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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學大群館學生宿舍案不斷延燒!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2)天出席立法院備詢時,答覆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說,若北市府認定住二特可做學生宿舍,依規定可列為教育設施。柯志恩聽聞則回應「問題都解套了」,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接續質詢時則要林騰蛟「不懂的東西別亂回答」;林騰蛟事後受訪時解釋,根據教育相關法規並沒有教育設施的定義,基本上還是得由北市府認定,並非教育部認定就可解套。

立法院司法法制與教育文化聯席委員會關切文大宿舍案,上月29日文化大學回函給北市府都發局稱大群館為學生宿舍,屬「教育設施」。都發局也預定在今天做出認定,目前仍在研議中,尚未定論。

對此,柯志恩質詢林騰蛟時,問學生宿舍是否屬於教育設施?林騰蛟回應,依照教育部對於學生宿舍的認定,包含屬於學校自有產權並取得使用執照,以及租用校外建築、具四年以上租約且符合消防安全規定。

柯志恩接著針對大群館宿舍,問林是否屬於教育設施?林騰蛟說,住二特(第二種住宅區)是否可作為集合住宅或寄宿住宅使用等相關規定,屬於地方政府權責;若北市府認為住二特可當作學生宿舍使用,依照教育相關規定,學生宿舍是可以列為教育設施。柯志恩聽聞後大嘆「若屬於教育設施,很多問題就可被解套」。

「你不懂的東西真的不要亂回答!」李俊俋接續質詢就向林騰蛟說,林的專業不是都市計劃,依據《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理條例》規定,集合住宅不可作為寄宿住宅使用,不管是不是教育設施,都不能當作寄宿住宅,李俊俋最後提醒林騰蛟不懂的東西不要亂回答。

林騰蛟事後向記者表示,根據教育相關法規,並沒有教育設施的文字定義。林騰蛟強調,教育部原則上可以把學校使用的設施稱作教育設施,如果是合格的學生宿舍,當然也能認定教育設施;至於大群館是否符合住二特的使用分區,要由台北市政府認定,若認定為學生宿舍就是教育設施,因此不是教育部認定就能夠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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