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奧運旗‧我來設計】徵件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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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奧運旗‧我來設計】徵件比賽辦法

一、源起與宗旨:2016里約奧運,集全球人眼光盛大舉行。台灣參賽選手人數也破往年紀錄,並榮獲獎牌,可稱為台灣之光。然而,在奧運開閉幕盛典與選手獲獎亮點時刻,各國選手皆高舉祖國國旗,唯獨台灣與難民代表隊手上無祖國國旗,僅能委屈地拿著奧運五環會旗。台灣是可以由人民選舉總統的民主國家,期待2020年東京奧運,台灣代表隊可以驕傲地舉起「台灣奧運旗」。「台灣奧運旗」代表台灣的國家形象與光彩,民報文化藝術基金會邀請台灣人民自己來設計。

二、辦理單位:
     主    辦 / 民報文化藝術基金會
     共同承辦 / 民報、民報文化雜誌、UCCU-CREATORS UNITED創作者聯萌
     合    辦 / 歡迎認同用台灣名義參加奧運的民間團體共襄盛舉。
三、參賽資格:凡認同本比賽宗旨者皆可參加。

四、參賽辦法:參賽辦法及初、複、決審收件時間

初審    1.初審收件時間:105年9月1日(周四)至10月31日(周一)止。
2.請參賽者檢附:參賽資料表,含作者資料、作品圖像、名稱、尺寸、創作理念100~150字(附表一)。
  以MAIL寄至:台灣民報 [email protected]或FB搜尋【台灣奧運旗‧我來設計】
3.初審選出30件,進入紙本複審。
決審    1.收件時間:105年11月1日(週二)至11月30日(週三),以郵戳為憑。
2.通過初審者,由承辦單位通知作者提送紙本作品及圖檔光碟,以掛號郵寄至台灣民報辦公室。(台北市林森南路12號2F-1電話:02-2356-8998,聯絡人:郭文宏)
3.紙本作品:A4白底彩印輸出,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需黏貼參賽資料表。
  圖檔光碟:至少1MB,檔案格式JPG。
4.複審選出最優作品3名進入決賽。
5.決審計分採台灣民報網路積分票選50%+專家評審50%。
6.決審總結果將公告於台灣民報網路報,並擇期展示與頒獎。

五、獎勵:複審30名,發給獎狀與民報文化雜誌二年份贈閱。
決審得獎者:
特優一名:獎金十萬元、獎狀與民報文化雜誌二年贈閱。
優選二名:獎金五萬元、獎狀與民報文化雜誌二年贈閱。

六、評審委員:暫定
   林昶佐 / 時代力量立委、閃靈樂團主唱
   紀  政 / 亞洲羚羊、台灣奧運資深選手
   施並錫 / 國立師範大學美術系退休教授、專業畫家
   程正德 / 民報文化雜誌廣告部經理、專業攝影家
   蘇振明 / 台北市立大學視覺藝術系所退休教授、台灣奧運旗比賽評審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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