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抽檢寵物食品,結果顯示竟有高達6成食品包裝標示不合格,其中,又以未依規定依中文標示情況最嚴重!所幸,抽檢食品內容是否含毒素與重金屬等檢查項目,則都在容許的安全標準內。
在台灣養寵物相當普遍,為了檢測市售寵物食品的安全性,台北市法務局及動物保護處17日公布寵物食品內容物抽測結果。另外市府也同時抽查寵物食品店家販賣的寵物食品標示,今年起至10月31日止,共完成78件產品檢測,其中乾飼料34件、罐頭22件及鮮食或餐包22件,檢測項目包括黄麴毒素、三聚氰胺、致病性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及重金屬鉛、鎘、汞及砷等,檢驗結果都符合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但在標示部分,高達六成寵物食品出現不合規定的狀況。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表示,動保處不定期到販賣寵物食品店家進行寵物食品標示稽查,今年起到10月31日止,完成59件商品查核,其中符合動保法規定應標示事項者計23件,標示不完整者或未標示者計36件,不合格率高達61%,不合格商品中有7件未以中文標示,其餘主要違規類型為保存期限方法及條件、適用寵物種類及方法等標示不完整。
動保處防疫檢驗組組長胡金灝表示,動保法第22條之5規定對於寵物食品應標示事項有明確規範,因此寵物食品容器、包裝或說明書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品名」、「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所使用主要原料、添加物名稱」、「營養成分及含量」、「製造、加工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輸入者並應加註「輸入業者及國內負責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原產地。」、「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保存期限、保存方法及條件」、「適用寵物種類、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等,動保處就本年度查核寵物食品標示不符合規定者,已依動保法第29條第8款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如屆期仍未改善者,將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如何查詢安全有保障的寵物食品,胡金灝說,依據動保法規定,凡國內所有製造、加工或輸入之寵物食品均須向農委會辦理申報,以建立國內市售寵物食品資料與業者查詢資料庫,飼主可以在購買寵物食品之前,到農委會建置「寵物食品申報網」查詢(http://animal.coa.gov.tw/html2/index.aspx),並獲得如產品的來源產地、加工廠名稱、主要原料、甚至是營養成分與添加物等公開透明的資訊,如此一來飼主在選購寵物食品時將能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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