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0)天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部長林美珠下午特別召開記者會,針對修法細節與原則、例外作解釋與說明。其中第34條輪班間隔例外8小時的規定,早已引起護理師不滿,不過林美珠今天再三掛保證表示,衛福部已經向勞動部表明,護理人員不需要也不允許例外。
近來各醫療院所不斷傳出有護理師因輪班間隔過短,又常出現「積借休」、「花花班表」,導致作息不正常而出現過勞死,相關醫護工會也為此四處陳抗,要求輪班間隔應不得少於11小時。今天下午林美珠針對輪班間隔制度作說明時特別提到,昨日衛生福利部已經和勞動部表明,護理人員不需要被排除在原則之外,因此絕對不會有輪班間隔8小時出現。
林美珠解釋,2016年《勞基法》修正後,原本就有加入「輪班間隔不得少於11小時」,實施日期由行政院訂定之,但都沒有施行,不過本次修法後加上把關機制和例外條件,勞動部與行政院會同各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盤點各行業可能的例外,將於3月1日後公布盤點的行業別。
林美珠還特別強調,關於醫療保健人員的部分,衛福部已經向勞動部告知不需要排除在原則之外,也不容許有例外。換言之,未來護理師不會有輪班間隔低於8小時的情況,一律以11小時為原則,也不可能有例外出現。
不過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總幹事張喬瑜則不太樂觀,她表示,法律訂定得很寬鬆,衛福部就算口頭承諾不會讓排班間隔小於8小時,資方也不會聽衛福部的。張喬瑜指出,工會發動多次勞動檢查,但是在排班的時候,資方也不理會法規和勞檢,甚至還逼迫護理師打假卡。
張喬瑜最後表示,雖然護理師已經被排除在外,勞動部也說會在3月1日後加強勞檢,但是如果沒有開罰對資方也沒有嚇阻效果,後續會再繼續觀察勞動部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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