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上週無預警宣布停建「苗栗遠雄健康生活園區BOO案」。立委吳宜臻找出當時苗縣府與遠雄簽訂的合約,發現依《促參法》應該有的權利金、回饋金、營運續約、工程控管等項目全數付之闕如,顯有違法,呼籲檢調盡速調查前縣長劉政鴻涉圖利遠雄的違法情節。
為了挽救北市府對大巨蛋安檢未過關,趙藤雄上週親自舉行記者會,強調大巨蛋安全無虞,認為「自己完全沒有做錯,只是不懂政治,政治太可怕,自己滿臉豆花」,並以自己因此案而對政府BOT案信心全失,順道宣布在苗栗後龍的「遠雄健康生活園區」停工。
後龍健康園區宣布停工一事,完全在苗栗縣政府的意料之外,當地居民也一片錯愕。曾代表民進黨參選苗栗縣長的立委吳宜臻,也向行政院各部會調集資料,要從苗栗縣府與遠雄建設簽訂的合約中,找出遠雄任意停工的罰則,這才發現當初簽訂的合約極不平等。
「這份合約對苗栗縣實在太不公平」,吳宜臻指出,依《促參法》第11條規定,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應記載的項目,包括權利金、費率、續約、施工不善之介入、稽核及控管等,在苗栗縣與遠雄簽訂的合約中全部付之闕如,「這不是讓利,這已經是違法的明確事證」。
民進黨苗栗縣黨部主委李貴富也指出,苗栗縣民長期需要重大傷病的醫療照護,才會一再容忍縣府跟遠雄合謀,不斷徵收土地、讓利給遠雄,但所得知的消息是病床沒多少,園區裡卻規劃了許多商場、百貨,「苗栗縣人需要的是醫院,不是另一個百貨公司」。
除這份健康園區的不平等條約,吳宜臻另外也發現,同樣位於後龍地區的另項「福祿壽殯葬園區興建營運計畫」也有類似的問題,包括稽核及工程控管;施工或經營不善的處置等幾項,也沒有記載於合約裡,等於是放任包商任意停工,嚴重損害了苗栗縣民的權益。
「趙藤雄也許不懂政治,但絕對明白遠雄在苗栗獲得多大的利益」,吳宜臻指出,苗栗正處於648億赤字的水深火熱之中,為了配合廠商開發,花了公帑好幾千萬元徵收土地、開發道路,但商人任性說不蓋就不蓋,合約裡卻毫無罰則,幾乎束手無策,她呼籲檢調徹查劉政鴻不當圖利遠雄的罪責,還給苗栗縣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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