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礎建設條例昨日通過三讀,行政院長林全也到立法院表示感謝,民間團體指出,前瞻條例第15條,將會讓前瞻計畫成為「4年再4年」不斷提出4200億的超大錢坑,且不受預算法和公共債務法的限制,因適用期間沒有終止的一天,所以在本條例遭到立法院廢止之前將「千秋萬世」,民團呼籲各界公民緊急致電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暫緩公告待下次臨時會趕緊修正。
民主平台理事,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指出,因為沒有「落日條款」,所以,有效適用期間「不是8年」而已,而是條例遭立法院廢止之前「永遠有效」,因為第7條的「本條例施行期間」,但整部條例裡面沒有界定本條例施行期間為何,第15條只寫了「本條例自公布日起實施」,這將導致條例「永不落日」。
劉靜怡也說,昨天看起來像是民進黨讓步的「4年4200億」,其實就是每4年政府就可以開一張排除《預算法》第23條規定和《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中央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其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百分之15)限制的4200億即期支票,而且立刻兌現。
劉靜怡批評,這表示不管誰當執政黨,都可以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名,把規避年度預算程序的「特別預算」,以及「政府大量舉債」兩者,透過這特別條例「完全常態化」,這就是把人民當成猴子耍的立法品質。
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則無奈表示,第15條的問題,昨天在逐條討論時他有提出來,但卻完全無人回應,最後表決通過民進黨版本的再修正動議,時代力量有期間限制的版本卻被封殺。
經民連秘書長陳冠宇呼籲,前瞻條例應暫緩公布施行,立法院朝野黨團應於下次臨時會立即修正沒有落日的大漏洞,經民連也在臉書上好號召公民「打電話給柯建銘」,要柯建銘上呈總統先暫緩公布前瞻條例,下一次臨時會時盡快修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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