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財委會今(17)日審查「所得稅法第14條之2修正案」,亦即所謂股市大戶條款,在立委與財政部、金管會三方攻防下,最後透過協商定案,同意大戶條款可以緩徵3年,也就是從2018年才開始實施,而爭論不休的門檻問題,則維持原規劃的10億元不變,如此一來,等於將大戶條款問題丟給未來新政府以及下一任財經首長傷腦筋。
選前被視為是馬政府實現租稅公平的股市大戶條款,因股市交易量萎縮,加上執政黨九合一選舉敗選之後,政策轉而以「民意」為依歸,原本低調的反對聲浪轉而強烈,不但藍委一時間紛紛往「民意」靠攏,金管會主委曾銘宗都公開表達反對。
站在財政部立場認為,股市交易量萎縮與大戶條款無直接關係,僅開放當沖之後略有影響,且認為當初在設計時已兼顧租稅公平與市場需求,只有部分投資人會被課稅,且大戶條款若廢除,恐影響日後其他租稅公平改革,但金管會則認為,股市交易已經課證交稅,加上當沖開放之後,影響層面擴大,同時投資人也擔心日後查稅,因而影響交易。
而立委間對大戶條款存廢或門檻調整意見紛歧,今日贊成直接廢除的立委包括國民黨羅明才、林德福、孫大千、翁重鈞、以及重出江湖的蔡正元,而民進黨則只有薛凌贊成廢除,已經有將近半數委員同意,另民進黨許添財、李應元、台聯的賴振昌與國民黨的賴士葆則贊成只修不廢,認為只要調高門檻即可。
在大戶條款存廢與額度調整意見爭論不休下,財委會立委今天共提出3案,首先是大戶條款門檻提高到50億元,其次為大戶條款暫緩實施5年並提高門檻到50億元,最後一案則是直接廢除。
最後經過在場立委與財政部協商,同意大戶條款暫緩3年,並自2018年開始實施,且門檻維持10億元。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暫緩實施的話,門檻可以不用調整,可以讓時間來驗證一下,是否要調整大戶條款門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曾銘宗說,贊成暫緩實施,門檻要不要調高,他沒有意見。
不過,大戶條款延後實施3年也等於將這個燙手山芋再丟給2016年總統大選後的新政府以及財經單位首長,下一任政府又得重新面對股市大戶的逼宮以及股市交易量與租稅公平大旗的拉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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