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補正最後關頭 同意門檻朝野4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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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明天(12日)將針對公投法修正案進行二、三讀,對於「通過門檻」各政黨立場不一,親民黨認為同意票要達總選舉人數的1/3,民進黨認為初審版本的1/4較適切,而國民黨提出更為開放的1/5,時代力量則是堅持簡單多數決。
 
公民投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歷經上周朝野協商,「提案門檻」朝野有共識下修為最近一次正、副總統選舉總人數的萬分之一,不過保留8條條文,包括「連署門檻」、「通過門檻」等。
 
對於連署門檻,初審通過的版本為選舉人總數1.5%,親民黨團則認為,公投連署成案的門檻至少應該在總選舉人數的3%(約54萬人),相當於政府認定一個政黨得以接受補助的標準。國民黨團與時代力量黨團皆贊同下修到1.5%(27萬人)。民進黨方面,黨團幹事長劉櫂豪則表示,黨內從總選舉人數1.5%至3%都有人主張,目前黨團還沒拍板定案。
 
至於通過門檻,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李鴻鈞今天(11日)召開「別讓公投變暴投」記者會表示,通過門檻應為總選舉人數1/3的同意票(約600萬人)。李鴻鈞表示,不要無下限下修門檻,若公投被濫用,對國家民主制度運作的崩解將非常嚴重。
 
國民黨團今天下午也召開記者會,主張只要出席人數達到具投票權總人數的1/5(360萬人),其中同意票大於不同意,就算通過。民進黨團則認為通過公投的門檻為總選舉人數1/4是合理的,因為若像過去門檻太高,從過往經驗看起來,公投要達到高投票率有困難,要讓人民行使創制複決的權利,應該讓通過門檻合理的降低。
 
而時代力量的主張則最為開放,堅持「簡單多數決」立場,也就是參與投票的人中,同意票超過不同意即為通過。對於親民黨所提的3%連署門檻、總選舉人數1/3的通過門檻,時代力量認為太高了,若通過,將讓公投成為大黨的工具和遊戲,背離還權於民的目的。
 
對於行政院強制公投提案權,親民黨團與國民黨團都堅決反對。李鴻鈞認為,如果讓行政院擁有發動公投的權力,會讓立法院無法監督,若民進黨執意要納入,至少也應規範若行政公投失敗,內閣應總辭以示負責的配套,才能防止行政權擴張與濫用公投。另外,國民黨團主張要納入不在籍投票。
 
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投連署成案的門檻為總選舉人數5%(約90萬人),通過公投的門檻為投票人數達總選舉人數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約900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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