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國民黨原住民立委鄭天財抓起保溫瓶,怒砸發言台並質疑:促轉條例不包含原住民,就是不正義。怪乎!鄭天財説啥?難道該條例,不適用於原住民?難道稱呼你是原住民,不是轉型正義?恢復你的阿美族名Sra.Kacaw,不是轉型正義?
為何威權統治時期,不能從民國34年8月15日算至民國81年11月6日(從日本統治結束至外島宣告解嚴為止)?難道要從1624年的荷蘭、西班牙而明鄭政權而滿清政府而將台灣割讓日本,也要加上去追溯?可是到那兒找加害人?我們有涉外管轄權?難道二戰後和日本的瓜葛,一句「以德報怨」,避開交涉(以便將日產轉為黨產)才是轉型正義?
至於促轉會的調查權,它的權力來自法律的授權,就算便宜行事,也不可能超越過檢察官與法院,更沒有違反憲法規定的權力分立原則。
促轉條例要求「開放政治檔案」,國民黨怕它黨史館的機密資料,恐將成為民進黨政府整肅、起訴國民黨的罪行。有道是「好漢做事好漢當」,難道國民黨又要推給歷史共業或當年特殊環境,身不由己?何況許多受難者,在法律上仍是有犯罪的「前科犯」,難道不該還給受難者清白?
立法院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媒體大肆炒作,全台197條「中正路」和18所以「中正」為名的學校與軍事院校,可能面臨改名,可能?那條路、那座學校,早與住民、校友早已密不可分,何況促轉會的決議,要經過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絕不可能說改就改。
國民黨還說,當初挺過823砲戰,解除戒嚴令的就是兩蔣父子,其實金門砲戰死難最多的是臺灣充員兵;解除戒嚴也算兩蔣父子功勞一件?那先問是誰宣佈戒嚴令的?其實解嚴是「逼不得已」和「金蟬脫殼」(三十六計的第二十一計),讓蔣家藉以全身而退。
其實《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核心價值,在於促進社會和解,而非清算、鬥爭,臺灣本係兼容並包的美麗島,兼容並包就是療癒的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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