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高市時兼營民宿遭彈劾 陳金德喊冤:未有實質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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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因過去在任職高雄市府環保局時,兼任民宿與文創公司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禁止經營商業的規定,監察委員仉桂美、李月德提案彈劾,監察院今天以13比0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公懲會;不過陳金德表示,部分監委無視無營利的實際狀況,令人遺憾。

監委仉桂美、李月德表示,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明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陳金德自2013年2月5日起,陸續擔任高雄市環保局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職務,具公務員身分,負有禁止經營商業的義務,但陳金德仍兼任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且有營業事實,違失事證明確,因此提案彈劾。

監察院新聞稿指出,陳金德於任職高雄市環保局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期間,兼任「白馬花園屋」民宿及「長安文創有限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

彈劾案文指出,陳金德於2013年2月5日至2014年12月24日擔任高雄市環保局局長,於2014年12月25日至2016年9月11日擔任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在2007年間取得一間農舍,並於2011年辦理民宿登記,截自2015年5月16日始辦理停業,該民宿在停業前確有營業之事實,且陳金德個人所得亦有源自該商號的營利所得。

彈劾案文也說,陳金德在2012年11月5日以其本人為負責人辦理「長安文創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該公司於2013年2月5日至同年8月18日及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間確有營業事實。

監察院今日在彈劾審查會以不記名方式投票,在場監委13比0無異議通過,全案將移送公懲會。

對此,人在國外考察的陳金德發布聲明表示,他2007年立委落選後,他已是平民身分,未具公務人員資格,並合法申請經營「白馬花園民宿」以此維生,直至擔任高雄市環保局長,雖然沒有在第一時間註銷營業登記,但人遠在高雄,並未有實質經營的事實,並已於2015年5月16日廢止登記在案。

陳金德表示,文創公司販賣小紀念品也是相同情形,在離開宜蘭後,還沒來得及註銷相關登記,名義上雖是負責人,但未參與經營事實,公司也在2014年註銷登記。

陳金德也說,在高雄任職期間,民宿及公司幾乎處於停業狀態,既未經營也未獲取報酬,且在約詢時也已說明,但部分監委不察,執意在兼職上做文章,在選前的敏感時刻通過彈劾,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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