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財政部違約 台新金赴監院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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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在彰銀董監改選中痛失彰銀經營權,對此,台新金控今(11)日在財務長林維俊與國際通商律師陳彥希陪同下,赴監察院向監委陳情,控訴財政部失職,未履行2005年標售彰銀時公文,並由監委王美玉接見。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日在立院談及對此案立場時表明,希望兩方不要「鬧太兇」,避免影響金融市場,同時也表示,今日將發文台新金,要求釋出17.8億股彰銀股份。
台新金繼向法院提出百億元民事求償後,今日再大動作赴監察院陳情,台新金控財務長林維俊表示,因為財政部違約,失職,造成台新金20萬名股東重大損失,針對這些不當舉措來請監院了解,而台新金控委任律師在赴監察院陳情時指出,在民主國家中,財政部的職責是推動財政政策,不是與民營企業爭奪經營權,財政部此舉已經有違法之嫌,且根據財政部2005年公函,已將彰銀經營權移轉給得標銀行,過去9年都沒有問題,百思不得其解為何今年要突然硬搶經營權。
此外,陳彥希指出,9年前財政部因彰銀體質不佳,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尋求外界援助經營彰銀,9年後等到彰銀體質及獲利能力都上軌道後才要回去,甚至以市場派手法徵求委託書,財政部作法已創下民主國家首例。
由於財政部與台新金得彰銀經營主導權爭奪戰越演越烈,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上午在立院答覆立委對此事態度時強調,台新金要從司法、行政救濟等動作確保其權益,這是憲法賦予國民的權利,台新金可以提告,但金管會的前提是不要影響金融機構的發展,第二即是不要鬧太凶,要注意社會觀感及對金融市場的衝擊。
而對於台新金持有22.5%彰銀股權的可能處理方式,曾銘宗坦言,最慢將於今日發函台新金,要求比照過去中信金釋出兆豐金股權、兆豐金釋出台企銀股權案例,要求台新金釋出17.8億股彰銀股權,也藉此瞭解台新金對釋股的態度。
曾銘宗強調,金管會將先確認台新金控的本意,並給台新一個合理時間,希望釋股時,要維持金融機構穩定,也不要造成股市太大衝擊。他也特別向兩方喊話表示,金管會希望金融機構能夠穩定發展,也希望銀行大股東之間能夠和諧,才有助金融機構穩定,金管會也會持續關注台新金、彰銀的後續處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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