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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鎮漁港船員會館優惠再加碼 外籍船員住宿降至100元由船東支付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行政院張惇涵秘書長今(17)日率農業部陳駿季部長、黃昭欽政務次長及漁業署王茂城署長會勘前鎮漁港,立法委員賴瑞隆、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主任秘書洪耀庭及高雄區漁會理事長黃一茂、總幹事楊孟凡陪同。針對農業部9月15日宣布船員會館住宿費調降至200元,今天決定再降至100元,且外籍漁工免付錢,由船東支付100元。至於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攤商,除全力輔導進駐,也會落實2年免收費的優惠期。 針對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中央除重申攤商進駐的前2年免收相關費用,也允諾改善場內各項設施設備,包括增設水霧降溫設備、改善通風及排水設施等。 海洋局表示,遠洋漁船返港期間住宿需求隨船期有所變化,旺季時船員住宿及盥洗的需求非常高,高雄區漁會也期待,增加尖峰旺季的供給量能。對此中央長官會勘決定,擴大嘉惠外籍漁工,漁工住宿只須支付100元,並且這100元由五大漁業公會會員也就是船東們支付,增加外籍船員入住誘因。 高雄區漁會總幹事楊孟凡表示,感謝中央及市府對於前鎮漁港的建設,以及對漁民的照顧。新優惠宣布後,近日許多攤商表達強烈的進駐意願,下週就會啟動登記和選位作業。 海洋局指出,前鎮漁港為我國重要遠洋漁業基地,近年中央投入經費推動港區整體升級,新建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朝符合HACCP食品衛生管理標準及外銷歐盟的要求。 參加會勘的中央部會、市府以及立委賴瑞隆、高雄區漁會,各單位都強調,新設施完工啟用,作業方式及使用習慣仍需調整,各單位會協助攤商與漁業署協調,針對軟硬體做滾動式改善和調整,讓攤商適應順利,讓新設施發揮最大效益。

高雄成功爭取前鎮漁港多項優惠措施 照顧漁工住宿權益加速攤商進駐誘因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針對外界對於前鎮漁港改建、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與船員會館等討論,高市府海洋局長石慶豐表示,今(15)日市府與農業部黃昭欽政務次長、漁業署王茂城署長及高雄區漁會楊孟凡總幹事進行協調,成功爭取進駐前兩年免收清潔管理費與使用費、提高船員住宿補助等優惠措施,照顧漁民及攤商權益,共創多贏。 石慶豐說明,前鎮漁港為第一類漁港,整建權責係屬中央,為符合國際HACCP(食品安全衛生管制制度)與歐盟標準而進行改革,落實魚體不落地,維持卸貨、切割、販售分開,避免車輛進入導致油煙混雜,不符衛生標準,所以改革是在必行;市府一貫立場是照顧漁民權益、提升產業競爭力及改善船員生活環境,讓台灣漁業能持續與國際接軌,台灣漁獲能出口至歐盟等市場。 石慶豐表示,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的進駐成本部分,已向中央成功爭取,攤商進駐起前兩年,免收清潔管理費,相關清潔管理費由漁業署全額補助高雄區漁會,並免收使用費,第3年起再依正常營運機制收取相關費用。 石慶豐進一步說,前鎮漁港船員會館設置目的,是為了提供國內外船員返港期間有更好的住宿、休息條件,落實漁業人權及友善漁港政策,會館除提供住宿外,也提供淋浴、休憩、Wi-Fi及宗教空間等多元免費服務。為進一步照顧外籍漁工及來台家屬,已成功爭取住宿優惠再提高,由現行每房1,380元優惠為每晚200元,其餘費用由漁業署及高雄市政府共同補助,降低船員住宿負擔,讓船員返港後能有舒適且隱私的休憩空間。 石慶豐指出,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2、3樓招商部分,農業部漁業署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招商,已有廠商表達高度投標意願,將透過民間經營活化場域,提升整體運銷中心使用效益。 石慶豐強調,尊重不同意見,也願意面對市場轉型過程中的各項問題,最重要的是照顧漁民、攤商及船員權益,會持續與農業部、漁業署、高雄區漁會及相關業者共同努力,透過實質優惠及輔導措施降低轉型衝擊,讓前鎮漁港建設發揮效益,打造兼具食品安全、產業競爭力、保障漁民權益的現代化遠洋漁業基地。

養殖放養申報到5月底 海洋局提醒漁民把握期限

記者鍾和風/高雄報導  115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將於5月31日截止,海洋局提醒漁民確實完成申報,才能保障當年度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及養殖漁業機具補助資格權益;另申報放養資訊有異動時(如:買賣、天災或疫病),則應主動備妥相關文件向養殖所在地之公所辦理異動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同時可透過放養量查詢平臺具體掌握產業動態。 依據「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作業規定,自本(115)年1月1日起,辦理陸上養殖放養申報新放養者,申報人需填具養殖種類(主、副產物)之種苗來源相關資訊,並檢附進苗證明或單據;其種苗係自行採捕繁殖者應檢附切結書;於114年度已完成放養申報現仍在池蓄養者應檢附聲明書;觀賞魚放養申報或空池者則免附。 海洋局表示若放養現況有異動,如重新放苗、變換養殖物種、申報人基本資料變更、在池越冬、整池休養等情形等,應檢附佐證單據及資料到公所申請資料異動,萬一遭遇天災損害時方符合救助資格獲得補助,以加速復養。 最後,漁業署建置「養殖漁業放養量線上申報系統」已於115年5月4日於農業部數位整合服務APP正式上線,該系統提供養殖漁民便捷之線上申報服務,免去須親赴公所申辦之繁瑣流程與等待時間,相關操作手冊及宣導海報電子檔可參考下載網址:https://reurl.cc/18KONp 海洋局提醒漁友們可多加利用。

幹部船員配齊全漁船作業「尚」安全 7/1起須符合幹部配置始得出海作業

  記者高婕/高雄報導 自今(113)年7月1日起,長度24公尺以上未滿45公尺,主機推進動力750瓩以上航行有限水域的漁船,須配置二等船長及一等大管輪各1名幹部船員,才可出海作業,請漁民朋友確實遵守規定,以免觸法。 海洋局說明,依據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22條附表5規定,長度24公尺以上未滿45公尺,主機推進動力750瓩以上航行有限水域的漁船,應配置二等船長及一等大管輪各1名幹部船員;在110年8月23日修法前,得以報備兼任方式配置幹部船員,修法後,該等漁船規定自111年8月1日起應依規定配置上述2類幹部船員,始得出海作業,惟農業部漁業署考量疫情期間幹部船員訓練減(停)開班,故同意增加2年緩衝期,延自今(113)年7月1日起,該等漁船須符合現行幹部配置規定, 始得出海作業。 海洋局提醒,漁船出海作業,幹部船員務必要僱好僱滿,並且航行及作業期間一定穿著救生衣,開啟漁船安全相關設備系統,避免意外之發生,如果不慎發生災害時,即時通報行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緊急救難服務專線118、各區漁會漁業通訊電台、高雄市政府消防局119及農業部漁業署漁業監控中心(02-23835781)進行協助,漁民朋友作業的安全,咱共同來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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