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出對我國參與第69屆大會(WHA)邀請函,特別註明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WHA 第25.1號決議以及上述文件中之「一個中國原則」等文字,此契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據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台灣為中國一部分」的主權主張,更與我國即將卸任的馬總統「九二共識」一中原則相互呼應。
但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並未處理台灣主權問題,該決議沒有任何一個字句提及台灣主權,顯非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的2758號決議為「台灣為中國一部分」的根據。如馬總統採信中國的2758號決議「台灣為中國一部分」,則美國台灣關係法將牴觸聯合國2758號決議,馬總統敢向美國抗議嗎?
國際法權威、美國紐約法學院教授陳隆志博士在〈檢視聯大第二七五八號決議與台灣主權〉自由專論中,針對中國引用聯合國2758號決議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特別指明美國在其台灣地位的非公開說帖(U.S.Non-Paper on the Status of Taiwan)中指出「聯合國大會於1971年10月25日通過第2758號決議,事實上並未確立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該決議僅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並驅逐蔣介石之代表在聯合國及所有相關組織的席次。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並未提及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There is no mention in Resolution 2758 of China’s claim of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此外,2011年5月,美國衛生部長塞比留斯(Kathleen Sebelius)針對世界衛生組織(WHO)內部文件將台灣列為中國的一省,也公開發言指出「沒有任何聯合國機構有權片面決定台灣地位」(No organization of the UN has a right to unilaterally determine the position of Taiwan.)。
更明確的是,當前美國有效法律〈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Public Law 96-8 96th Congress AN ACT 第2條即明定,「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為美國法定之國家政策。
如果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如中國所主張「台灣為中國一部分」,則美國台灣關係法必然牴觸聯合國2758號決議,因為台灣關係法記載美國對台灣政策目標,包括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維持台海現狀,維持美台商業及文化關係、保障人權與台灣安全;更明確宣示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杯葛或禁運)解決台灣未來的作為,均會威脅太平洋和平與安全,美國將嚴重關切。此可凸顯主張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是明顯荒謬的無知論述。
綜上,除了馬英九等一中迷信者外,正常文明國家無人會將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視同「台灣為中國一部分」的根據,民主世界更不會認為美國台灣關係法牴觸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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