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落幕的「反汙名、要尊嚴」軍公教大遊行,現任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副董事長、中國國民黨副主席胡志強先生的參加打氣,堪稱一大亮點,再度勾起輿論重新溫習那段「黨職併公職」的離譜故事。
在民主立憲國家中,政黨不屬國家組織,服務於政黨裡的人員並非公務員,這是至為簡單的民主ABC。所謂黨職併公職,就是把政黨及其隨附組織所應自行結帳的員工退休金,無端轉嫁予國庫買單,讓你我納稅人成了冤大頭。此種黨國一家,將國家與中國國民黨混為一談,濫用國家資源照顧中國國民黨黨職人員之違憲違法現象相當離譜。如何改正這種違反民主原理的誤謬,是台灣在面臨新世紀的民主轉型過程中無法逃避的嚴肅課題。
在昔日民進黨執政時期,行政院於2005年11月9日行政院第2965次會議裡,時任行政院長謝長廷對黨職併公職現象以「違反社會公平正義」、「無法無天」嚴詞批判,同時為回應社會期待,開始著手調查相關制度演變、領取人數、金額範圍、適法性等具體內容。初步調查結果於當年底披露,經清查計有581人採計黨職年資,其因採計黨職年資部分而領取之退休(職)金或資遣費金額近新臺幣3億元。這份統計報告除揭露若干併計黨職年資人數與重要個案外,也赫然發現採計之黨職除考試院相關函釋提及之「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分社」、「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世界反共聯盟中國分會」、「亞洲人民反共聯盟中國總會」、「三民主義大同盟」等外,尚包括:中國國民黨各級黨部、中央電台、革命實踐研究院、幼獅文化公司、三民主義青年團等政黨及其相關機構與團體之職務,琳瑯滿目程度,令人咋舌。而公職退休年資裡參雜黨職年資高達10年的胡志強先生,就是在這份報告裡經過官方認證而攤在陽光之下。
有關黨職年資併計公職退休年資適法性疑義,銓敘部曾於2006年2月函請考試院建請停止適用,嗣經考試院第10屆第180次會議討論決議略以,有關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他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自考試院決議後,不再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以往已退休處分確定者不予撤銷。如立法院通過「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人員年資處理條例」,考試院即依該條例辦理云云。承此,2007年立法院第6屆第4會期民進黨黨團、趙永清、賴清德、柯建銘、陳景峻等委員曾連署提出「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人員年資處理條例草案」,惜因屆期不連續而未能審議完竣。接著,這個出師未捷的草案似乎從此遭到遺忘。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在千波萬折中終於在8月10日公布施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也於8月31日正式掛牌運作。然而我們必須提醒注意的是,黨產條例主要清查處理的主要對象是政黨與附隨組織的不當財產,基本上仍難以一舉解決黨職併公職問題。為徹底解決此威權統治遺緒,我們呼籲蔡英文政府能迅速提出專法,明快解決政務與公教人員退職、退休併計黨務年資所溢領之退職、退休給與之重新估算與追還等事宜,俾減輕國庫長期無謂之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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