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或各地舉凡對該區域重要議題沒有一致的共識時,都是以公投來做最後的決定方式。「公投」一人一票眾目睽睽之下清清楚楚,誰也騙不了誰,國際社會接受的程度相當高。近幾年來的加拿大/魁北克、英國/蘇格蘭、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等都是透過公投的行使來爭取獨立,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辦就是要達到目的為止。
轉回來看台灣;台灣幾百年來在被外來政權殖民統治,再加上民主概念不普遍的環境之下, 哪來什麼人權「公投」的權利呢?拜20世紀民主浪潮及21世紀人權概念高漲之賜,台灣人總算也體會到民主人權的可貴,開始運用普世皆知的法理來當武器來踢開長期以來被殖民的不堪。確實今天的台灣人還生活在被叛逃的中國人流亡政權殖民統治之下,台灣人想要有正常且健康的未來必須先面對解開殖民控制。
對內,由於中國人流亡體制的洗腦、思想改造、或婚姻嫁娶的因素造成台灣內部共識不一致。這也就是AIT主席莫健(James Moriarty)所強調,美國要看到台灣內部有絕大多數堅持的共識。透過「公投」就是要來凝聚絕大多數台灣人的共識, 用投票講出深藏在內心對台灣成為正常國家的渴望,也用投票來扭正長期被洗腦被改造的邪惡陰影。
對外,幾百年來台灣從沒用「公投」來主張台灣的未來、台灣的前途,國際社會對台灣人所追求的目標是什麼沒辦法確定、也無從知道。
行使「公投」 就是要展現台灣人追求台灣成為正常國家的決心,清清楚楚的告訴國際社會,我們就是要有一個國家。用投票體現普世價值最基本的人權;生為人有組建國家的權利,也用投票來要求國際社會的協助讓人權價值不致於缺角,共同來維護基本人權的完整。
人類歷史走到21世紀的今天,台灣人還在為最基本的人權「建國」而流血、流汗甚至犧牲珍貴的身家生命,這雖是台灣的恥辱更是國際社會的不堪。台灣人該是站出來自辦公投的時候了、該是主人主動出面主張自己未來的時候了、也該是「台灣國」誕生的時候了!
別再痴等誰來幫你辦了,等誰都沒用,等自己最好用。自助而後人助才可能有天助。機會就在眼前了,台灣人自辦公投啟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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