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漢英雄走法律漏洞?不能蓋宿舍的土地,卻蓋「合法」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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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家人陽明山文大宿舍引發爭議,侯友宜推稱作為女婿,沒有立場對岳家的財產表示意見。不過資深媒體人鍾年晃則發表文章指出,文大宿舍大群樓那塊建地,有7個地號,其中5筆是侯妻與侯結婚後才購買來的。
 
文大宿舍事件愈演愈烈,侯友宜今天受訪時說,他一輩子當公務員奉公守法,自己的錢不曾拿回家,是靠太太和岳家幫忙扶持家庭,自己作為女婿,有什麼立場可以對岳家的財產表示意見。把宿舍問題與自己切割。
 
不過,鍾年晃在《放言》發表文章中指出,「侯友宜一派輕鬆,不是推給太太娘家,就是交由文化大學說明,好像這棟房子與他無關似的」,但事實上,文大大群樓那塊建地原有7個地號,侯妻任美鈴只繼承一筆,還有一筆所有權人也姓任,另外5筆都是她與侯結婚後購買來的,其中還有兩筆是國有地。
 
鍾年晃指出,由此得證,整併之後的建地,只有二塊是任美鈴娘家所有,其餘五塊都是侯友宜與任美鈴1983年結婚之後才取得,「侯警長如此健忘要怎麼當市長呢?」
 
侯友宜從頭到尾,對文大宿舍事件都堅稱是合法的,從形式上來看,侯友宜家人那棟宿舍,建管、消防好像都符合規定,可是,明明是一棟「宿舍」,卻是登記為「集合住宅」,因為那塊使用區分列為「住二特」的土地,不能蓋「宿舍」,只能做「集合住宅」(一般公寓大樓)。
 
所以,侯友宜家人那棟房子,才要分割為99戶,「表現上看起來就『很像』集合住宅,正可以掩護非法做為學生宿舍」。當初蓋了這棟平均每戶只有5坪大,實質上是宿舍的「房子」,顯示侯家非常了解這個法律漏洞。
 
台北市都發局建管科長林玄理先前回應說,第二種住宅區不可以做學生住宅,若有違法事項,會先行政指導,之後會依法開罰,最嚴重將會斷水斷電。不過,他又開了一個洞口,說大學宿舍主管機關是教育部,那棟建築是否為「宿舍」要教育部認定,所以還會發函詢問教育部。
 
號稱「鐵漢英雄」形象的侯友宜, 他們夫婦租給文化大學這棟「宿舍」,是不是違法?可能還有得查,不過,倒是讓人見識到侯友宜的精明,可以在不能蓋宿舍的「住二特」土地,蓋一棟「合法」宿舍,坐收一年2000萬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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