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贊成下修投票年齡 關鍵問題在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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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少盟與關注世代正義連線今(15)日,邀請修憲提案委員黃國昌、尤美女、蔣萬安、蘇巧慧等跨黨派的立委參與「為修憲找出路,為世代求正義」專題講座&跨世代論壇,黃國昌在與談時表示,選舉年齡的規定牽涉到基本人權的保障,應該放在憲法,還是由法律來規定,這是制度設計的關鍵問題,如果是後者就可以避開修憲的高門檻,但是也有可能被立委用「一分鐘」就把年齡改成25歲,所以必須有更多思辨跟討論。

「降低參政門檻,修改《憲法》,將公民權的年齡限制下修到18歲」是台少盟跟世代正義連線一直以來的重點訴求,台少盟理事長葉大華指出,去年是台灣最接近第八次憲改的時刻,眾所期待包括「18歲投票權」的修憲公投票, 面對極高的修憲門檻一路突破,可惜最後仍然宣告破局。

黃國昌說,現在台灣的這部憲法是在七、八十年前,有一群人在中國制定的憲法,所以必須要先思考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民主正當性」的問題,因為當時制定憲法的人,跟現在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生活的人之間的關係已經非常薄弱。

黃國昌也強調,從時代演進的角度來看,憲法中的許多條文也都需要重新看待是否還適合台灣的現代社會,畢竟現在人類社會的科技進步跟資訊流通的方式的進展,大大影響了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方式,他人為現在的公民跟七、八十年前制定憲法時,已經有了劇烈的差別。

黃國昌相信,「十八歲就可以投票」的概念,應該已經可以取得台灣社會上大部分人的共識,所以問題在於「一個跟主流民意落差這麼大的憲法,那能做什麼?」黃國昌說,一個是憲法改革,另外一個則是憲法條文的解釋,但是去年的修憲委員會因為國民黨立委的反對所以沒有成功,至於替憲法第130條找到其他解釋,他則認為機會渺茫。

不過,由於修憲的門檻很高,黃國昌舉例,假設現在國會裡有29名立委反對,整個案子就會被卡死,但如果台灣2300萬人,有1700萬人有投票權,而裡面有高達八成的人,有1400萬人都贊成可行使公民權的年齡下降,憑什麼29人就能讓台灣沒辦法啟動憲改程序,有一部比較正常的憲法?

黃國昌也直言,但政治人物恐怕永遠都會告訴你「等下次選舉,不要把票投給這29人。」現在立法院院長蘇嘉全也對於成立修憲委員會並不積極,如果國民黨不支持,民進黨不積極,那倡議者就要花更多力氣去推,因此他向現場青年提出建議,希望大家回頭去思考跟討論關於選舉年齡的限制,要在憲法中明定,還是要用一般的選舉法來處理,關鍵問題在制度設計上。

黃國昌強調,假設今天放在一般的法律中來處理,等於投票年齡修改就相對容易,可是大家都在想往下調,假設有一天,立委們忽然覺得,「年輕人太難搞了,讓他們沒有說話的權利,反正憲法也規定幾歲」,然後就跟這次的勞基法修法一樣,「透過一分鐘的時間,加上一個空曠的表決」結果投票的年齡忽然變成要二十五歲才能投票,所以這是一個雙面的問題,必須要有更多思辨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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