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不能淪為選舉口號,新北市府應全面檢討動保政策及相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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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八里公立動物之家任意丟棄老狗事件,引發關切動物權益民眾的高度關切,新北市相關動物保護的機制也令人質疑,是否除了唐唐之外,有更多毛孩子也像這樣因便宜行事遭丟棄在荒山野嶺,任其自生自滅?
保障毛孩子的權益,應該是新北市動保處的責任及義務,但新北市動保處知法犯法,日前收到一隻近盲的老馬爾濟斯後,卻載往山區丟棄,還向前來領狗的飼主謊稱沒有收到這樣的犬隻,動保處違法還想欺騙民眾,實在非常荒謬。根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明定「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如果民眾違反此款任意棄犬,都須處3萬~15萬罰鍰,而身為職司動物權益保障、執行動物保護法的相關單位「新北市動保處」卻公然違反法律,知法犯法。諷刺的是,新北市動保處年年舉辦多場宣導活動,教導民眾不得任意棄養及生命教育,但動保處自己私下丟棄視力退化的老狗,連政府機關都帶頭違法,如何要民眾配合政策、保障動物權益?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朱立倫口口聲聲聲稱「毛小孩是家人」更曾在2015年總統大選前公開簽署「They are my family」四大愛動物宣言,內容包括「零安樂死」、「以領養代替購買」、「愛他就不要拋棄他」、「增加流浪動物安置預算」,並強調自己帶頭呼籲要讓新北市成為全國第一個零安樂死的城市,給毛小孩一個溫暖的家。總統候選人朱立倫當時的宣示,對比此次新北市動保處的丟狗事件,實是讓人瞠目結舌。
這次事件中,唐唐之所以能被救回來,是因為飼主察覺有異,貼文至八里當地社團協尋,才找到視覺、嗅覺都已退化的唐唐,他被發現時,是孤伶伶地躲在草叢中發抖,事件在網路上瘋傳引起鄉民眾怒,也因此被媒體大量報導,新北市的動保處長這才坦承疏失,並將兩名動保員停職,可見如果不是網路或媒體的壓力,說不定還找不回唐唐,而從過去到現在,更多的唐唐,可能都還在荒山野嶺中發抖、挨餓甚至死亡。僅僅是基層人員的停職,並不足以防堵未來類似事件的發生,新北市府應針對動物保護相關的機制及收容所的相關流程,進行整體的檢討。
新北市作為六都之中唯一沒有設置動物保護委員會的城市,在動保政策上,還有很多值得改進、檢討的空間。對於毛小孩來說、對於長期關切動物保護權益的社團及民眾來說,動物保護不能只是選舉時喊一喊的口號而已,新北市府選前開支票,選後卻任意棄置老狗,而不思及健全、長遠的動保政策及相關決策機制設計,令人不禁懷疑,這是不是又是朱立倫及侯友宜團隊只會做表面的「剪綵式執政」、「口號式執政」的又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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