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綠委蔡啟芳痛批恐龍法官 籲落實陪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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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立委蔡啟芳今(3)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控,嘉義縣某公司購買合法再生資源產品,卻被視為廢棄物遭判重刑,上訴時更因環保局公文出錯,再度敗訴,負責人據理力爭未果,現在還腦中風、家庭破碎。他呼籲應盡速落實陪審制度,杜絕烏龍判案。

蔡啟芳指控,縣府稽查員未送檢驗,就將合法製程的再生產品判定為廢棄物移除並起訴,而法官於一審訴訟期間,竟將「空汙許可製程」當作「廢棄物清理計畫製程」審理並裁定判決確定。二審時負責人請環保局提供先前的「核准書」作為事證,環保局錯誤回函提供「申請書」,造成法官誤以為再生產品製程沒有核准,判公司負責人二年徒刑。

環保署曾經向該公司回文表示:「產出物屬於產品或廢棄物,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為準,尚不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影響或受限」,對此蔡啟芳痛批,既然依照政府核准的製程生產,環保署也認同,縣府環保局為何堅持為廢棄物?行政機關草率敷衍,就連法官也不專業、不用功,將合格產品判定為廢棄物,推論公司負責人明知故犯,蔡啟芳痛批「如果這不是恐龍法官、什麼叫恐龍法官?」

蔡啟芳提出資料證明,公司負責人購置再生產品之前,先去再生公司看過廢棄物再利用流程確認,再生公司老闆還出示無毒的檢測報告,足以證明是合格的再生產品,負責人還大費周章將試體拿去做測試,沒想到法官毫不採信。負責人不甘受到冤枉,多年來據理力爭,現在不但腦中風,家庭也面臨破碎,怠惰公務員與恐龍法官能苦民所苦嗎?

蔡啟芳進一步表示,他的兒子、立委蔡易餘長年推動陪審團制度,正是為了減少恐龍法官製造荒謬判決,毀壞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他期待陪審制度盡早落實,以建立公正且值得信賴的司法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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