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因堅定支持同性婚姻,而遭到反同團體「安定力量」發起「黃國昌罷免案」連署,目前已進入第二階段,安定力量也在8月5日舉行罷免連署活動,以「台灣最後一個父親節」做號召,於父親節前夕做最後衝刺。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說,由於爸爸是社會中堅份子,也是安定社會的力量,希望藉由爸爸攜全家大小一起行使罷免權。對此,黃國昌總是回應「尊重公民權行使」,不願多說什麼。
〈選罷法〉修法變化與差異
2014年割闌尾計畫對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發起罷免。割闌尾計畫提出9點罷免理由,包含只依黨意投票,大力推行和民意相悖的服貿協議;無視324佔領行政院時,警方違法向學生施暴,力挺國家暴力;出席率比離島立委還低,為立法院委員中最低,被戲稱是離立法院「最遠」的委員。且過去12個會期以來,被公督盟列入待觀察委員共計10次,顯示問政品質低落。
罷免過程一共分為三個階段,在〈選罷法〉尚未修正前,第一階段提案必須要有被罷免人選區選舉人總數2%連署提案;第二階段必須得達到被罷免人選區選舉人總數13%,並且在30天內完成連署;第三階段則是投票,被罷免人選區選舉人總數須高達50%以上的投票數,且同意票超越不同意票,始罷免成功;且於第二階段連署成功送到中選會到第三階段罷免之前,不可宣傳。
在修法前,連署門檻之高,由於無法做任何宣傳動作,且只要不同意人消極抵制不出門投票,就能讓罷免行動失敗。為了解決高門檻罷免問題,2016年11月2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包括將罷免連署期限延長2倍、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罷免案需舉行「公辦說明會」、增加「電子連署系統」、第一階段門檻降至1%、第二階段門檻降至10%、第三階段改為同意票數達到25%,且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
修正案通過後,第一個被開刀的卻是時代力量的立委黃國昌。

2016年11月29日〈選罷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蔡正元與黃國昌連署、投票門檻的差異。 圖/吳學展提供
黃國昌支持者與罷免黃國昌的選民須正面對決
比較蔡正元與黃國昌的罷免案,由於修法後門檻大幅下降,且安定力量背後為宗教勢力,動員迅速人數眾多,輕易地就到達門檻。孫繼正表示,8月21日將會送交連署書至中選會,接著進入第三階段前的集會和宣傳。當初割闌尾計畫等團體因為違反〈選罷法〉不得宣傳罷免案,還被中選會罰款60萬元。
蔡正元選區為內湖與南港,選舉人數317,434人,舊制第二階段連署人數門檻為41,266人,實際連署大約有5萬份,第三階段投票門檻為158,717人,但投票人數只有79,303人,投票率24.98%,距離50%還有一大段距離,且反對方無須與支持罷免者正面對決,只要不出門投票,就能讓門檻不足,即便100%都是同意票,也沒辦法罷免。若以新制重新檢視,第三階段投票人數只需要79,358人,只要再多55人,就能夠成功罷免蔡正元。
而黃國昌的選區人數共有251,191人,第二階段須有10%選舉人連署,共計25,119人。孫繼正指出,目前連署書已經達到3萬份,通第二階段門檻。接下來將進入第三階段投票,門檻為62,798張同意票以上,且同意票需大於不同意票數,黃國昌就會被罷免,將成為史上第一個被罷免的立法委員。
但修法的目的,除了讓公民更容易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外,也避免不同意罷免的選民消極抵抗,最後還是得讓意見選民雙方出來面對,進行正面對決,在宣傳期間雙方互相動員較勁。若當初投下支持票的選民還對黃國昌抱有希望,那麼就應該出面投下不同意罷免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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