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審查「海洋基本法」草案,但立委不滿出席官員層級太低,詢答結束後還沒宣讀條文隨即宣告散會,民進黨立委、內政委員會召委賴瑞隆昨天在一場論壇中表示,本週會將「海洋基本法」排入委員會討論,但目前推動上遇到一些阻礙,因尚無一個海洋專責機關,致使討論過程中不確定質詢對象是誰,排審法案目的也是要督促行政機關儘速推出對案。
立法院於2015年6月三讀通過「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原本計畫去年7月成立「海洋委員會」,但因事涉機關職掌、功能及行政資源配置等,朝野意見不同,去年3月新國會決議暫緩施行,行政院今年8月拍板,確定明年4月將在高雄成立新的二級機關「海洋委員會」,地點設在高雄,相關部會的業務移動和職權,將由海洋事務委員會負責協調統合。
目前海洋事務約散在政府20幾個機關,立委賴瑞隆、陳曼麗、陳學聖等人去年提案修正「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將海洋委員會改為「海洋部」,今年5月,國民黨、民進黨和時代力量跨黨派提出台灣第一部「海洋基本法」,原盼「海洋基本法」在今年底完成立法,將延遲到明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過審查「海洋基本法」草案,但因出席官員層級太低,且現有的6個「海洋基本法」版本都沒有定主管機關,立委要求行政院秘書長層級出席再進行詢答,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提出散會動議,未經表決,賴瑞隆隨即宣告散會。
賴瑞隆出席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文化部主辦的「2017海洋國家永續發展論壇」時提到,過去台灣受制於威權時期海禁而輕忽海洋治理、海洋功能四散各部會,親海文化、對海洋的瞭解等均和國際有巨大落差,但無論扁政府、馬政府、蔡英文總統均對海洋政策有相當宣示,加拿大、日韓亦推出海洋相關法令,推動海洋基本法也已經是跨黨派高度共識的議題。
賴瑞隆指出,若政府視台灣為海洋國家,就應更重視海洋部會組織的功能提升、儘速推動「海洋基本法」作為海洋政策的上位法,他說,自己作為內政委員會的召委,會在本週將「海洋基本法」排入委員會討論,期待能完備海洋基本法的面向、內涵,擴大更廣的社會溝通。
論壇最後統整出幾項結論,包括「海洋基本法」應儘速推動,並提高歷史、文化、親海教育元素之位階;監督強化「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未來教科文功能,特別是科學研究上將會往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並重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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