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0億解決不了的「民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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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1)日一早,立法院還沒開演8800億麵粉大戰,公會就接到會員求救:有個越南籍的外勞在上工的途中發生重大車禍,人正在醫院急救。公會派出兩隊人馬:法務人員在警局協助證人製作筆錄,會務人員與仲介公司一面安撫與外勞一齊來台打工弟、妹的情緒,一面通報越南辦事處及詢問勞工局有關急難救助與職災申辦的可能性。
在警局現場,肇事者的單親媽媽,一了解女兒撞傷的對象是外勞,兩手一攤說沒保險也沒錢賠,就讓她女兒去關好了。讓人見識到,社會支援不足,基層弱勢族群遇事所呈現出「弱弱相殘」的冷酷。
到院不到一小時,由於外勞的腦幹出血嚴重,瀕臨醫療極限,她的妹妹徵得遠在越南父親的授權,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接下來如沙漏般的分秒,只能靠著外勞的意志力與死神拔河。
下午5點45分,醫生正式宣告外勞死亡。仲介公司員工開始協助代辦各種冗長的出院手續始能運走外勞大體,而且因醫院實施一例一休,等手續辦好,醫生已經下班,只能待隔日再跑一趟開立醫療證明,並等候司法相驗才能辦理死亡證明書。
晚上9點07分,外勞的大體來到桃園殯儀館,卻遭拒收。仲介公司與桃園殯儀館爭執好一會,殯儀館的承辦人對非設籍桃園區的往生者有人數設限,就算今晚收留,明天法醫相驗後,仍會再度要求仲介公司將外勞大體轉至中壢殯儀館。就這樣,大半夜仲介公司員工帶著非親非故的外勞大體,流浪半個大桃園,總算在11點多才就緒,開始簡單的法事。
圓滿後,時值凌晨,仲介公司的工作人員陪著外勞家屬一天滴食未進…
台灣已經連續7年名列美國「人口販運報告」防制成效最佳的第一級名單,足見在外勞權益的改善與保障上,確有相當成效。然而事實上諸多外勞政策依舊停留在華而不實的「表面功夫」,而硬撐起這片「表面張力」,可以說是全國合法人力仲介業者打斷牙齒和血吞的苦果。
起因於這個國家依然對外勞存在普遍的歧視,而某些立委對勞苦的人力仲介業者更是不擇手段的汙名化。始作俑者就是執政體制內的「官僚作風」,造成有些仲介業者在外勞意外出事後無可奈何、難有作為,遑論依《就業服務法》及相關行政命令規定,要求雇主善盡應負之義務。例如《就業服務法》第61條規定,外勞在受聘僱期間死亡,應由雇主代為處理其有關喪葬事務,仲介僅有協助雇主責任;現實卻是,當碰上「慣雇主」擺爛裝死,往往因為基於人道立場,要或主動擔負遺體運送成本,要或因介入太深,後繼無力,而成為媒體及民眾口中的眾矢之的。
而整個官僚體系的縮影,在昨日的桃園殯儀館吝於給予的便民措施完整反映。警察受理被害人報案,20年前即改為單一窗口,桃園殯儀館卻還存在著「轄區制」?明顯的同理心不足,誰家愛沒事辦喪事?而究竟是因往生者是外勞,怕事後冰櫃費用成呆帳?或歧視仲介公司在代理外勞事務上法律地位不明?不得而知,然此種本位主義的官僚,往往只通融特權,導致民代每天受理的選民服務案膨脹到公部門阻塞不通,苦的仍是按照正常程序的良民。
另根據會務人員回報,所謂「急難救助金」整個申報、審核流程至少需要30個工作天,把官話換成白話也就是說「急難救助」是救不了近火的遠水,它的法定時間是45天。
通常來台的外勞,每個月都會如數將工資寄回母國改善家中經濟,出事後經常是一窮二白到所有費用都要仲介公司代付。而勞動部似乎也心知肚明這個事實,4月19日函覆本公會表示:罹患重病與往生外籍勞工返國費用,仍應由外籍勞工來源國協處為宜,但要等到兩國雙邊會議才提出。簡單的說,外勞開放迄今26年,勞動部對生命盡頭嚴肅的「落葉歸根」問題,仍停留在放天燈的階段。
一個國家的先進與否,不完全取決於華麗的建設,不能便民與不提供適時的人道支援,都是民害,絕對是8800億解決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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