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繼續過!不當黨產民國34年起算,施行日一年內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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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今(25)日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下午繼續進行表決,經表決通過民進黨團修正動議,明定起算年限為民國34年8月15日起;至於申報日原審查會通過條文為六個月內,下午也通過民進團修正案,自條例實施一年內申報。

針對黨產時限,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秉叡說明,民國34年8月15日這天是日本戰敗的日子,國民黨來接收,但有很多是屬於人民的財產,但卻屬於國民黨或是其附隨組織之下,所以這一天很重要。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質疑,國民黨凝聚了共識,此法不是不能過,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過當與違憲;而民國34年到現在,要如何證明哪些是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的對價取得財產?

立院中午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法案名稱,下午2點半繼續處理條文,其中第5條針對政黨的起算年限,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修正動議,主張起算年限為80年5月1日起,經表決,贊成32人、反對71人。

隨後再次表決民進黨團所提出的修正動議,明定起算年限是自民國34年8月15日起,並強調其對價關係,最終贊成票數72人,反對31人,通過政黨起算年限為民國34年8月15日。

下午審查至第5條時,由於院會程序必須先處理「委員會審查意見不予處理國民黨修正動議」,之後再實質審議修正動議或審查意見,因此表決程序相當冗長。院會下午進行至5點半左右時,經表決也同意繼續處理直到晚上12點再宣佈休息,民進黨團尊重國民黨要求發言與表決的權利,但已有不少綠委放棄發言加快程序。

稍早通過第二條條文規定,由行政院設立「黨產處理委員會」,下午5點半後開始處理第18條有關委員會職權部分,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等又分別上台發言表達立場,朝野持續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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