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不能溯及既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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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馬英九當總統的時候說要「黨產歸零」,一直到今天還在欺騙全民,做假動作。其實馬英九沒有騙我們,只是我們聽話的解讀弄錯了。他的「黨產歸零」是要趕在他任內把黨產私有化或賣光,讓黨產歸「零」。
黨產不能溯及既往嗎?轉型正義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沒有過不過期的問題!如果國民黨黨產的取得是不正當的,當然是自始無效,沒有什麼時間過期的問題;不能再拿2005年前監察委員黃煌雄所查的結果來搪塞。內政部追查黨產不溯及既往憑什麼?根本是在護航,推拖。
人民團體法、黨產條例,要很快的通過,否則黨產會被國民黨迅速盜賣。黨產逾期不能查嗎?舉證責任在國民黨,國民黨要證明它的財產是合法的,必須舉證來源才有所憑據。
追討不當黨產沒有「時效追溯期」,別被國民黨騙了!不當、違法,誰幹了什麼事,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都應還原真相及追究責任。立委徐國勇質詢時曾舉例追問,因為它不當、不合法,就像50年前擁有的槍砲不交出來有沒有違法?當然有!因為已違反《槍砲管制條例》。
黨產也是如此。「不溯及既往」指的是法律立法以後的適用,立法內容是可以溯及既往的。所以《槍砲管制條例》是可以溯及既往的,當然國民黨的不當黨產也可以溯及既往。舉證很重要,法律對舉證是很公平的。舉證責任的分配即正義公平的分配。我們要分配正義,分配公平,因為舉證之所在就是敗訴之所在!
舉例說明,公務員每年要申報財產。假如某人一個月薪水是5萬元,年終總所得卻有1000萬元,這就難免有貪污之嫌。被告必須舉證來源證明,否則將依貪污罪起訴。目前國民黨負隅頑抗的黨產問題,從一開始就是非法的取得,應該歸還國家,不能再推卸責任,把國產變成黨產,黨產變成私產,再從私營公司五鬼搬運到私人的口袋。此刻人民已覺醒,國民黨不要再裝迷糊了,還給歷史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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