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立院衛環委員會審查「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案,被質疑「一分鐘通過」不符程序,今(27)日上午朝野再度因確認議事錄引爆爭端,時代力量黨團下午召開記者會嚴正表達立場,並痛批民進黨忘了對人民承諾的「國會改革」。而黃國昌更指會議主席、民進黨召委吳玉琴宣佈「不予處理」程序違法,讓他聽了「那時情緒差點崩潰」。
針對時力批評,吳玉琴回應,立法院這麼多年來,各委員會均依議事規則規定未受理黨團提案,就在這週一,交通委員會陳雪生召委也才剛不受理時代力量的提案。 時代力量已經行文蘇院長要協商這個內規(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五十九條)了,「這部分本席予以尊重」。
時力上午前往立法院長蘇嘉全辦公室,要求蘇處理衛環委員會程序爭議但撲空,下午則加碼召開記者會,回應民進黨團上午記者會說法。
總召徐永明表示,今年二月時力五位新人立委進入立院,對國會改革,未新國會有很多想像,但今天、這一兩天「讓我們覺得好像在地獄裏面」,「不是因為這些衝突,而是國會改革我們所有的努力,好像一夕之間又回到過去的惡性循環」。
徐永明喊話說,「我這邊特別希望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出來說清楚講明白,昨天當國民黨佔據衛環委員會主席台時,我那時有希望民進黨可以答應看錄音(影)帶來確定10月5日的會議是否有效,也希望國民黨在這承諾下可以離開主席台,讓衛環委員會可進行,甚至國民黨也提出要求,是不是昨天不要處理議事錄的問題」。
「我印象中應該是十一點多,這時候柯建銘傳出消息說,他願意接受這三項,第一看錄音帶,第二昨天不表決議事錄,如果當時的承諾是這樣,願處理程序問題,願處理10月5日議事錄是否有效,為什麼今天早上…今天早上一開始,佔領主席台的事並沒有發生,召委(吳玉琴)是在控制會場的情況之下,為什麼不進行處理,10月5日的會議、議事錄是否有效,為什麼要急著表決」?
徐永明質疑說,「各位知道嗎? 表決結果是7比0,各位(媒體)都在現場,這有符合實況嗎」?「10月5日已引起這麼大爭議,今天還要繼續做下去嗎,已經不只是一例一休的問題了,問題是這一屆的新國會,是不是要這樣一直走下去」?「我們五個人都會認為,在這情況之下,做為立委的意義在哪裏」?他二度要柯建銘出來說清楚講明白,「這是你所謂理念,還是高明的騙術?要這樣子繼續搞下去」?
對於召委吳玉琴稱,黨團在委員會無提案權,而時力只有洪慈庸一人提案。對此,立委黃國昌表示,10月5日衛環委員會發生的狀況,時力黨團曾召開記者會清楚表達立場,針對勞基法修正或許大家有不一樣的看法,正是因為這樣,在委員會召開公聽會,進行實質審議與討論,這件事才格外重要,而不是用這種違法、粗暴的方式,在根本沒有實質討論之下,片面自行宣告已完成詢答。
黃國昌說,昨天國民黨佔據主席台時,時力並未附和他們,「有的朋友說我們為什麼呆坐在旁邊,為什麼不也上去佔主席台?我可以跟大家報告,我們希望就是透過委員會程序,去處理10月5日會議到底有效還無效,確認議事錄公佈,內容記載是不是真實」,因此時力花了非常多時間準備,也準備好程序動議,就是希望昨天能好好處理。
「但昨天待在下午五點半,沒機會處理」,黃國昌說,媒體報導說民進黨表示願在會議上好好處理這事,時力也認為是解決爭端最好的處理,因此早上再度提出程序處理,也擔心10月5日事情重演,所以在會議開始以前,慈庸跟永明就擠到主席台,把我們的提案遞送出去」。
他說,他要跟大家報告早上沒機會說的話:「我們一直坐在位子上面等待,主席宣佈開會,然後主席要處理程序問題,這時候不管是現場關心的朋友、媒體朋友,還是國民黨的立委,都可以退回到位子上好好地在衛環委員會程序來討論,結果我坐在位子上,前面的聲音其實聽不太清楚,我看她(召委吳玉琴)一直唸,唸東西的速度那麼快,我非常地驚訝,我才趕快擠到前面去」。
「結果我聽到『不予處理』這四個字,我必須要老實跟大家講,我那時候我的情緒真的差一點崩潰」,黃國昌悲憤說。
他說,「我真的不敢相信,我們沒有說的話是,在立法院,前兩天的晚上公佈十月五日會議的逐字稿,這逐字稿不是時力黨團自己做的,是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議事人員所做的」。
黃國昌說,他們做的內容是:10月5日會議一開始,陳曼麗委員等有提出提案,我們是一直到看到逐字稿才發現有3個提案」,最關鍵的是提案二:針對勞基法審查提案停止討論,各案條文保留,均審查完峻,需交黨團協商,討論院會討應提案時由陳召集委員(陳瑩)說明。
「看到才發現她有用書面提案,但陳瑩在進行會議時,從來沒針對最關鍵的提案二宣讀過」;他說,那天會議整個混亂,根本很難聽到她在講什麼程序,這姑且不論,單以陳瑩片面唸的文字而言,自己所唸的文字是提案一,陳曼麗委員的提案他唸了二次,本來應唸提案二給大家表示意見,可是他沒有提」,黃國昌說,「提案二從來沒由主席宣讀過,既然沒宣讀根本不可能有通過的問題,這是最基本的常識、邏輯和議事規則」。
「至於大家看到,台上說台下有沒有異議,台下說沒有,後面也再一次說沒有,那是根本違反當天實際會議進行的狀況」,黃國昌說,那天那麼多人在場,的確是有提異議,有沒有異議是後來要勘驗整個現場情況才知道,但「即使不勘驗任何錄影帶、光碟,單純以議事人員的逐字稿,最重要、最核心的提案二,從來沒有被討論過」。
黃國昌說,此事今天時力提案已完整寫在裏面提出給主席,但主席吳玉琴宣佈不予處理,「我剛剛才得知,吳委員不予處理是因為時力的名義來提案,然後只有洪慈庸是衛環委員才不予處理」,她這個說法是完全違法的說法,「我再說一次,她這個說法是完全違法的說法」。
黃國昌表示,立院議事規則第59條規定的很清楚,「黨團本來就可以提案,在院會、在委員會都是這個樣子,這是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
黃國昌具體舉例,2016年7月6日,內政委員會也發生議事錄確認的爭執,那天針對議事錄確認的程序動議,有三個黨團提案,包括國民黨林德福、民進黨柯建銘,親民黨陳怡潔,這是用黨團提案,如果真的要算內政委員會委員,這三位有哪幾位是內政委員會委員?全部都是用黨團提案」,提案完後,按照提案也更正了議事錄。徐永明補充說,當時主持會議的召委是民進黨陳其邁。
他指著貼在牆上的議事錄與提案資料說,「我今天貼在牆上的,沒有一張是自己編出來的,全部都是立法院做出來的公開紀錄,那時候的主席他說了,委員會不管是主席或委員,就按照議事規則來進行」。
黃國昌說,如果委員有提出異議,主席就必須處理,不是他片面可以做宣佈的,當初是怎麼處理爭執,今天衛環又是怎樣處理這樣的爭執?「不予處理」顯示出來的,只是根本不敢面對十月五日發生的事,「根本不敢面對十月五日發生的事」,就不敢面對,所以選擇粗暴地不予處理。
「就像永明剛講的,我不相信這是2016年人民選出新國會的期待,對於這樣今今天根本違法確認議事錄的行為,時代力量黨團不僅無法接受,我們的主張很清楚:今天發生主席片面違法宣告議事錄是無效的」。
【時代力量黨團聲明】2016-10-27
覆吳玉琴召委
吳委員於稍早記者會上說,針對時代力量衛環委員會委員洪慈庸針對議事錄確認之提案「不予處理」,是因以黨團名義提案,在委員會提案應有衛環委員會3人以上連署,而時代力量只有洪慈庸是衛環委員,所以才不予處理。
吳委員的說詞,不僅無法自圓其說,只是凸顯其裁決違法而已。
按動議之提出,依照《立法院議事規則》第59條(符合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之黨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以黨團名義提案,不受本規則有關連署或附議人數之限制。)及《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21條(各委員會會議,除本法規定者外,得準用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及立法院議事規則有關條文之規定。)之規定,委員會討論時,各黨團若欲提出臨時提案,或對議案提出修正動議,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21條準用立法院議事規則第59條之規定,以黨團名義提案,不受有關連署或附議人數之限制。此項規定於院會及委員會均有適用。吳玉琴召委在未經任何討論下,對於議事規則做出如此恣意違法之決定,已徹底踐踏最基本的程序正義,今日議事錄確認應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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