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再槓林錦芳 質疑論文有抄襲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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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再度槓上司法院副院長提名人林錦芳,今(4)日下午於臉書開炮,針對林錦芳提交立院的期刊論文「妨害性自主罪量刑分析」與司法院100年度委託研究計劃「妨害性自主罪量刑分析」成果報告,兩者有極高篇幅連「字句、標點」都完全相同,質疑林錦芳的論文非自行創作。
 
總統府於7月11日正式提名謝文定接任司法院院長以及副院長林錦芳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就在臉書發文,指林錦芳在任內不顧民間社會反彈,硬推「觀審制」。總統府還以「推動觀審制的是原副院長蘇永欽」幫忙澄清。
 
今天,黃國昌再度於臉書對林錦芳開炮,他不諱言指出,當總統府公佈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為謝文定及林錦芳時,反應相當錯愕、不解與無法接受。不過,作為一個立法委員,該做的事就是認真審查。一方面推動國會人事同意權審查程序的改革,一方面就目前可得的資料,仔細爬梳。
 
黃國昌說,為避免接下來的審查程序,流於過去陋習,導致無法符合實質審查的社會期待,經閱讀兩位被提名人的相關書面資料,於今天拋出第一個問題,要求林錦芳被提名人說明,其送交給立法院的期刊論文「妨害性自主罪量刑分析」(刑事法雜誌第55卷第5期,2011年10月),是否為自行創作?為何內容大量抄襲司法院100年度委託研究計劃「妨害性自主罪量刑分析」(2011年6月)?
 
另外,黃國昌也要求林錦芳說明,提交論文給刑事法雜誌時,是否有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內有切結條款:「本人保證著作為自行創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
 
黃國昌解釋,當自己閱讀這篇文章時,覺得十分怪,7月18日特地去函向司法院調閱「妨害性自主罪量刑分析研究成果報告」;結果,司法院竟然回覆「這個研究計劃就只有在網頁上的內容,沒有另外的成果報告」這種離譜的答案。再經兩個星期追蹤連繫,不斷得到鬼打牆的回覆。前天司法院終於把這個原本聲稱「不存在的成果報告」交出來。
 
黃國昌指出,初步比對,發現林錦芳的論文,有極高的篇幅,與該份由陳教授(指的是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所長陳玉書博士)主持的研究成果報告,「字句、標點」完全相同。
 
黃國昌說,或許林錦芳會以這個研究計劃是由她與陳教授共同主持試圖回應。但是,這種回應並沒有解決問題。如果她的論文是「自行創作」,何以用字遣詞與他人名義所提出的成果報告內容如出一轍?如果是「共同創作」,何以論文作者卻只有林錦芳?
 
因此,黃國昌除了將請林錦芳說明之外,也邀請法學界的朋友,針對此事應如何評價,是否影響林錦芳出任大法官的適格性,發表看法,參與討論,作為立法院後續審查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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