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不服黨產會決議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的處分,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裁定,行政訴訟確定前停止執行,對此,不當黨產委員會今(16)日回應,北高行的裁定肯定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及黨產會可認定不當黨產的正當性,若國民黨認為他們贏了,那是誤會了!
黨產會決議中投、欣裕台為不當黨產,將全部股權收為國有,並將中投、欣裕台處分書寄給國民黨,國民黨不服,日前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法院認定本案屬緊急狀態,今天裁定行政訴訟確定前停止執行。
對此,黨產會今天在預備聽證會後召開記者會回應,顧立雄說明,北高行裁判意旨認為,黨產會命國民黨所擁有中投及欣裕台股權移轉給國有,有二大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就確認國民黨所持有的中投及欣裕台股權,是否屬不當取得的財產,另外則是,是否要在現在就將股權移轉給國有。
顧立雄表示,北高行裁定指出,確認國民黨所持有的中投及欣裕台的股權,是屬於黨產條例所規範的不當取得財產的處分,是不需要停止執行的相當處分,法院認為,若停止執行,無法確保日後若黨產會勝訴後,對不當取得財產的返還效果,難以避免會有脫產的情形,以致於黨產條例的立法目的無法達成。
顧立雄說,國民黨本來可以根據它是中投及欣裕台股東的身份取得股利,法院認為,因已被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依黨產條例規定,會發生禁止處分的效果,亦即確認了國民黨這部分的股權是屬於不當取得財產,國民黨也不該再從這二家公司有任何獲利。
另外,顧立雄強調,法院認為馬上命移轉為國有,有重大爭議,這部分屬停止執行的裁定,待本案訴訟確定後再決定是否繼續執行,「會有助於調查及處理政黨附隨組織是否不當取得財產的釐清,對黨產條例所要建立的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政治,以落實轉型正義的立法目的也有相當的幫助」,代表法院的裁定肯認、宣示落實轉型正義的立法目的,他們也表示認同。
顧立雄重申,法院裁定,在訴訟尚未最後確定前,國民黨的股權不可以動,同時也不要馬上移轉為國有。

黨產會委託律師高涌誠。圖/郭文宏
黨產會委託律師高涌誠則說,部分媒體表示,黨產條例違法違憲,黨產會不具正當性,北高行今天的裁定,即確認了黨產條例的確是基於轉型正義的立法目的,肯認了條例的正當性,而在確認處分的部分,也確認了「黨產會有權利確認中投及欣裕台是屬於黨產條例第四條第四款的政黨不當取得財產」,當然這是停止執行的裁定,還不涉及到本案訴訟,但至少在形式上,北高行是確認黨產會依照黨產條例,是具有正當性的,「這部分是我們勝訴」。
至於股權移轉為國有後,究竟要如何處理,高涌誠說,法院直接採信國民黨及中投、欣裕台,指行政院會直接標售,但他們向法院澄清,其實收為國有才是對公益最大的維護,國家為了全民的利益,當然會讓它好好存續或獲得最大利益,怎麼可能隨便變賣拆解?對交易相對人而言,看到背後股東是國家,交易穩定性更高,但很遺憾,法院沒有採信他們的見解。
顧立雄說,針對股權是否要移轉為國有,終究要打到最後,做個了斷,期間國民黨股權不能動,北高行相當程度也肯認了黨產條例的立法目的,有助於價值的實現,既然國民黨已不能從中投、欣裕台獲任何收益,在這種狀況下,是否要再對此裁定進行抗告,委員會要再考慮。
「要問一下國民黨,其實我很不喜歡和邱大展對話,覺得滿無聊的」,顧立雄直言,法院肯認中投和欣裕台股權屬於黨產條例不當取得財產的確認處分,是有效的,而且要繼續執行,國民黨接不接受?若國民黨接受而不抗告,「那我真的給國民黨鼓鼓掌」。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