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行採訪遭中國拒 記協籲王郁琦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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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陸委會主委王郁琦預訂11日至14日訪問中國,但出發前傳出申請隨行採訪的記者遭到中國拒絕入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此提出嚴正抗議與譴責,並要求王郁琦在出訪前,應立即要求中國政府解除限制,並於訪問期間給予台灣隨行媒體無差別之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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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台灣記協指出,這次申請隨團赴中國採訪的記者,確定遭到拒絕的包括台灣蘋果日報及美國自由亞洲電台駐台記者,而中方拒發採訪簽證,完全沒有說明任何原因,此事再次顯示,中國政府嚴重違背新聞自由,單方限制我國記者採訪權,更加證實兩岸缺乏談判互設媒體常設機構之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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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記協表示,兩岸交流貴在「普世價值」及「彼此對等」。確保新聞自由即為實踐普世價值自不待言。同時,在台灣記協一貫倡議的兩岸簽署「新聞自由保障協定」的條文中,也要求雙方政府「不以簽發簽證或設辦公室的許可權力做為言論審查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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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記協指出,從2008年兩岸恢復制度性協商以來,舉凡海基、海協會正式會談,或者兩會領導人互訪,台灣政府向來都是包裹處理中國籍隨團記者入台證件申請,不會對特定傳媒機構或人士另做審查,也從沒有拒絕的紀錄。由此可見,在處理兩岸傳媒機構各自採訪本身政治人物的活動方面,兩岸政府所持原則及做法明顯極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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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因此,台灣記協主張,兩國在談判任何互設常駐機構議題之前,必須先談判解決兩岸對待新聞自由之不平等狀態,務必達到採訪自由、人身自由、報導自由、行動自由、網路自由、流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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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記協要求,王郁琦對台灣記者遭中國拒絕入境之事,若無法表達嚴正抗議與提出解決之道,漠視中國踐踏台灣記者採訪權,形同認同中國以不平等方式與我國提出談判,此違背民主精神,應向全民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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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記協主張,台灣做為認同世界人權公約之國家,應在兩岸談判過程中,具體維護新聞自由之普世價值,應先簽訂《新聞自由保障協定》,廢除新聞審查制度;《新聞自由保障協定》內容應包括:採訪自由、人身自由、報導自由、行動自由、網路自由、流通自由、政府不以任何直接或間接方式介入對方媒體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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