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賴清德先生日前呼籲知名藝人,不該為酒代言,盼藝人能慎選廣告類型;筆者認為,像是推廣戒菸、戒酒、戒毒的廣告,幫助臺灣躍上國際舞台,才是最重要的。
戒酒政策方向是哪位民意代表推廣的,重要嗎?
筆者讀到徐先生「藝人不該為酒代言,賴清德說得對」,其實筆者也深表贊同,但我期待的是民眾對這篇論述有甚麼看法,不料這篇文章卻淪為替政黨說嘴的政治文,我想更痛心的不是作者,而是期望有美好未來的下一代。
說實在的,現在不只不用出門便知天下事,還沒打開電視機就可以知道今天又有酒駕肇事了,果不其然,筆者屢試不爽每次都是這樣。我並不是說我多會預測,但總是覺得納悶,酒駕的刑罰越來越重,酒後肇事的更是節節攀升,為什麼?說穿了就是「僥倖」二字。
僥倖甚麼?哪有這麼巧,警察才多少?酒駕被抓到能罰我多少錢?所以,要能夠真正遏止酒駕,除了政府聲嘶力竭的宣導之外,如果藝人可以換個角度代言,在廣告中也提醒酒後絕不上道,相信可以在酒商、藝人及政府上獲得三贏的局面,酒商也可以盡到社會責任。
遇到這種案件,筆者仍認為「法」還是最重要的。酒測前的漱口或是稍作休息再做測量,本是給民眾方便,卻被這群酒後上路的醉客當作隨便,假如一測到0.15mg/l就要罰款,我想喝酒後敢拿車鑰匙的就在少數了;其次,如果酒駕不可緩刑或是併科罰金,讓酒駕者無法用錢了事,那明天我的預測就會失算,天下太平無酒駕肇事!
再重的懲罰也無法根絕酒駕,但每每看到新聞上那無辜的受害者,肇事者斷送了某個人大好前程,往往不勝唏噓。我相信如果受害者是自己的親朋好友甚至子女,都會大力譴責那些「加害者」。所以,今天賴市長的一番言論,希望都能夠讓在立法高堂的民意、藝人、酒商們,仔細思考一下,締造更美好的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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