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冤案平反 時代力量提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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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團於今(15)日召開黨團會議會後記者會,提出《國家安全法》第九條修正草案,逐步推動轉型正義。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有鑑於現行規定禁止戒嚴時期受軍事審判的人民於解嚴後尋求救濟,已不當剝奪受難者追求真相、除去不法迫害以及追究國家濫權的權利,且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更使轉型正義之追求遙遙無期,因此提出《國家安全法》第九條修正草案,並呼籲民進黨政府盡快將已出委員會超過一個月協商期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送進院會。
 
立委黃國昌表示就《國家安全法》第九條修正草案說明,13日在第三屆模擬憲法法庭上的憲法辯論真切地顯現出目前的法律爭點、涉及的冤獄個案和民間對政府落實轉型正義的訴求,不過目前的再審制度要求新事實、新證據,但該有的檔案卻不公開、真相也不透明,非常上訴也有統一解釋法令的必要,這兩個制度都無法有效解決戒嚴時期受冤獄者遭遇的案件,而大法官釋字272號的解釋已經不符合台灣現行憲政秩序的價值,必須予以變更。
 
因此《國家安全法》第九條修正草案有兩個重點,一是建立「要求法院重新審判」的權利,時代力量將其設計成特殊的再審程序,不受《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條規定的過度嚴格限制;二是在最高法院設一個專屬管轄的專庭,審理針對高等法院裁判提出救濟的案件。
 
他說,以上修正不僅是許多公民團體引頸期盼的轉型正義,法學界也高度支持。
 
「新政府提出的轉型正義,是不是只是說說而已。」黃國昌質疑,民進黨的促轉條例已經在6月22日委員會審查完畢,7月21日排定過一次協商,早就超過協商冷凍期,為什麼至今尚未送進院會處理?新政府在迴避什麼,又在保護什麼?因此時代力量將在今天中午的程序委員會,要求排入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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