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再過招!遠雄董事長趙藤雄上週與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見面後指稱,這是協商氣氛最融洽的一次,外界認為雙方對七項公安基準達成共識,不料,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今(2)日表示,遠雄曲解高等行政法院日前的裁定,為釐清法院裁定大巨蛋部分復工案,北市府決定提出抗告。
北市府去年5月20日以大巨蛋未按圖施工為由,勒令停工,遠雄今年5月6日以颱風影響工地安全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工處分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大巨蛋停工導致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問題,將威脅周遭與民眾安全,為維護安全跟防範危險,在應施作的範圍內,停工處分可停止執行。
林鶴明表示,法院日前的裁定原則上符合市府的立場,也就是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態度與市府預期相同,此外,法院也提醒遠雄有維護安全與防範危險發生的責任。
林鶴明指出,上星期都發局與遠雄的會議,遠雄曲解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逕自認為遠雄無需任何施工現場的安全維護計劃,即可報備進場施作,因此,在律師團建議下,北市府提出抗告,希望能夠釐清原裁定所謂「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的設備或措施範圍內」的內涵,又如何能確定是屬於「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必要性原則」,否則兩造仍然沒有共識,爭議沒有解決。
北市府強調,依建築法第63條,遠雄本應立即負起工地安全之責,現在也可針對工地安全需要的部分,報經北市府同意後進場施工,市府仍盼遠雄能負起責任,提出確切改善計畫,以確保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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